巴士司機強姦9歲受其托管女童 女童15歲崩潰揭發 司機重囚11年
巴士司機和妻子多年前受託照顧一名9歲女童,他涉趁妻子不在家時,問女童「係咪大個女?」然後藉詞脫其衣檢查身體,並把她強姦。女童一直啞忍,至15歲時終情緒崩潰,向朋友透露想跳樓輕生,終說出兒時被姦的事情。司機否認指控,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和非禮兩罪罪成,法官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司機利用其托管女童的身份犯案,強姦女童時亦沒有使用保護措施,令女童陷患性病風險,判被告監禁11年。
現年61歲的孔姓被告,被裁定於2016年的夏天在屯門某單位強姦和非禮案發時9歲的X。
事主X被受強姦事件影響
法官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她仍受被強姦事件影響,感到痛苦和有抑鬱情況。她避免和男性有身體接觸,認為他們對女性的興趣只在於性方面。法官續指,X遭被告侵犯時年僅9歲,兩人的年紀差距大。此外,X視被告的妻子為另一名母親,被告一定程度的違反誠信。而他強姦X時亦沒有使用保護措施,令她有感染性病的風險。
同時,法官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心理不平衡和孌童癖,其重犯風險不能視之為高,最終就兩罪判囚11年。
X自小逢一至五在被告留宿
案情指,因X的母親未能同時兼顧工作及照顧X兩兄妹,因此於2012年時把X交予被告和其妻托管。她逢星期一至五在被告家居住,星期六及日才回母親家,此安排至2018年完結。
問X是否大個女後脫衣檢查
被告於案發時,趁單位只有他和X時,著她入房,問:「係咪大個女?」然後稱要替她檢查身體,脫去其衣物。被告幫X蓋上被子,其後他鑽進被窩內把她強姦。她當時感到下體很熱,長大後才意會到當時被告射精。
性侵後讚X叻女
被告性侵後讚X「叻女」,又指這是兩人之間的秘密,叮囑她不要告訴他人。由於「姨姨」(被告妻子)回來後表現煩躁,X感到「姨姨」心情欠佳,因此沒有向對方透露事件。約1星期後,X在廚房罰抄,被告入廚房時把下體壓在她的臀部,她隨即縮開。
X在15歲時情緒崩潰透露想輕生
至2022年8月,15歲的X情緒崩潰,向女友提及年幼時被強姦。她翌月和朋友飲酒時,透露想跳樓輕生。朋友制止她並代為報警,警員送她到醫院,期間她向警員透露被強姦的事。
案件編號:HCCC8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