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扮廉署人員罪成 中風失活動和語言能力 官以人道理由判緩刑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商人聲稱調查其女友涉的車禍索償案時,懷疑律師樓等作假,遂冒充廉署人員致電診所索料,因而惹上官非。他其後製作影片指控有關證人,圖「自證清白」。商人早前被裁定冒充廉署人員、妨礙司法公正8罪成,惟在候判期間中風,喪失語言及部分活動能力。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本案控罪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未有造成實際影響,判囚4個月,並基於人道理由批准緩刑18個月。

被告譚榮柏 (67歲),被控於3項冒充廉署人員罪,指他分別向3人冒充廉署人員;另被控5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本案審訊前,在YouTube上載5條影片,聲稱控方5名證人,曾偽造對他不利的閉路電視片段。

被告譚榮還柙候判期間中風,失去部份活動及語言能力,官判他入獄4月,但以人道理准他緩刑18個月。(廖雁雄攝)

被告中風後只能以單字溝通

辯方律師今確認,被告還押候判期間中風,只能以單字溝通。律師進一步求情指,本案源於被告時任女友所涉的一宗車禍,他在「抽絲剝繭」作出分析後,真誠相信車主行使虛假文書,其所作為是「真心為追求公義」。

求情指被告犯罪手法低級

律師續指,被告冒充廉署人員致電診所時,留下個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若是存心欺騙也是用了愚蠢方法,而他最終亦未成功套取任何資料。被告及後製作影片上載YouTube,更是用了破綻百出、低級的犯罪手法。

報告指被告有迫害症人格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迫害症人格」,性格傾向相信有人對他不利。背景報告則指,被告已婚,但案發時另有同居女友,後因本案分手。他被裁定罪成後依然自認無罪,悔意有限,但他在等候判刑期間中風,左腦中風導致語言及右邊手腳活動能力受影響。

被告中風後失右邊活動能力及語言能力

曾官續指,被告冒充廉署人員,罪行性質嚴重,幸而診所及早發現,他未能對任何人和事造成實質性傷害,而且三次事件均在同一日發生。此後,被告製作影片意圖妨礙本案審訊,惟證人未受影響,而且影片瀏覽量十分低。曾官最終就8罪判被告入獄4個月,鑑於被告候判期間中風,喪失右邊活動及語言能力,故准刑期以緩刑18個月方式執行。

案件編號:WKCC384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