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劣劏房|張欣宇形容不能再拖10個月 學者稱取締前應設法變宜居

撰文:呂穎姍 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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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2023提出成立工作小組解決劏房問題,惟研究需時10個月。《香港01》在深水埗就直擊了多間「超劣劏房」,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根本不符合消防條例又或是廚廁合一等「超劣劏房」其實社會已有共識不可存在,籲當局現時已可從最差的劏房著手,毋需再等至少10個月才開始研法取締:「唔洗做一個完美嘅研究,講出嚟係一個完美嘅方案,無可能㗎。」

中大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研究助理教授陳盈認為,為劏房定立最低標準或反會拖慢處理劏房時間,建議從穩定、安全、租金及社區建設四方面去定義居住環境是否宜居,取締以外可以從多方面入手,如提供家居改善津貼或加強現時劏房租務管制執法,令劣質劏房稍為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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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廁合一等最差劏房不可存在是共識 張欣宇:唔使一個完美嘅研究

劏房問題一直解不了,政府最新成立工作小組為劏房訂立最低標準,並考慮取締「劣質劏房」。張欣宇則表示,無需等十個月後訂立標準才開始取締「超劣劏房」,認為現時已可從最差的劏房著手,「唔使話做一個完美嘅研究,講出嚟係一個完美嘅方案,依個係無可能㗎。即使十個月後,有方案出嚟都唔會係完美方案,一定會有好多討論、妥協或者實際出發。」

他認為,一些最差的劏房其實大家已有共識不可以存在,如根本不符合消防條例又或是廚廁合一等,便要由現時開始統計及安置。

難同一時間處理「劣質劏房」 更應先取締最差一群

張欣宇預料,訂立標準後會有很多劏房都不合資格,屆時難以一同處理,故現時先安置最差的劏房戶,安置過後趕及小組所訂標準出台,政府便可集中處理下一批不符標準的劏房戶。張欣宇認為,以過渡性房屋處安置是最有效、最方便,但同意安置措施要有人性及彈性處理,尋找會否有其他短期住宿亦可安排劏房戶入住。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同意,無需等十個月後訂立標準才開始取締劣質劏房,認為現時已可從最差的劏房著手。(資料圖片 / 廖雁雄攝)

中大學者陳盈憂為劏房訂立最低標準反會拖慢處理時間

陳盈亦表示劣質劏房是「偽命題」,因根據2021年統計處研究報告,劏房戶不論是入息、平均居住水平或是人均居住空間都是比全港平均更低,再為劏房定立最低標準反會拖慢處理劏房問題。

提供家居改善津貼 加強劏房租管執法 令劣質單位較宜居

她認為,在公營房屋供應不足下,要取締的或不是有問題的劏房,而是如何令單位變得較為宜居。她建議,政府可以從多方面入手,如提供家居改善的津貼、設立更多的社區客廳建立社區網絡及加強現時劏房租務管制執法等。她特別提到,劏房租務管制已推出一年多,惟起訴個案只有兩宗,同時劏房租金不斷上升,認為有很大空間加強執法,「點解喺劏房租務管制下,租金仲係升咗㗎呢,依個係好值得嘅問題。」

她反建議應從穩定、安全、租金及社區建設四方面去定義相關的居住環境是否宜居,而劏房在此四方面都是不合格,以穩定性為倒,劏房戶需要內部遷移的比例是比全港多4%;而安全性方面,據其以往研究發生有約20%的劏戶是沒有窗或廚廁合一,以現時全港有10萬的劏房計算,則涉有25,000個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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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施麗珊促人均面積低於5.5平方米 單位內不能站立劏房優先取締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讚同未來是不應該再有籠屋、板房、劏房,但同時也提醒政府,必須做好安置,否則劏房問題不會有改變。她又建議,籠屋、床位、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5平方米、單位內不能站立、伙數逾五伙、無獨立廁所及廚房等的劏房應優先取締。

她續指,相信政府正思考哪些劏房要優先取締,又指現時問題在於過渡性房屋能否延長期限,如果過渡性房屋可延長五年、十年,與簡約公屋並行,有約五萬的臨時房屋支援,加上傳統公屋,對劏房市場會有影響力,料屆時劏房數目會大減,「你做到 ,五年後可能劏房少一半。」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指,過渡性房屋能否延長期限成關鍵,如過渡性房屋可延長五年、十年,與簡約公屋並行,有約五萬的臨時房屋支援,加上傳統公屋,料屆時劏房數目會大減。(盧翊銘攝)

田北辰指最終若大批劏房須取締 任何安置方法都要考慮

然而,另一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雖認為任何問題都是可即時解決最好,但現實非如此簡單,「劏房問題係老大難,如果即時有方案解決,咁又要問點解以前唔做呢?」他續指,如有方法可即時幫到劏房屋當然好,但每間劏房、每個住戶情況不同,似乎沒有一個統一方法可以幫助到現時所有的劏房戶。至於未來如何安置劣質劏房戶,單靠現時過渡性房屋數量又是何足夠?田北辰認為仍要看屆時有多少劏房被取締,但如屆時發現要安置的劏房戶太多,則任何方法都要考慮,如簡約公屋及中轉屋等。

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任何問題都是可以即時解決最好,但現實並非如此簡單。(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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