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渉721衝突|辯方指林到元朗監察警方行動 並無暴動意圖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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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外6人「非白衣人」被控暴動罪。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續,辯方展開中段陳詞。林卓廷的律師陳詞,要求法庭裁定林表證不成立時稱,林案發時到元朗是為了監察警方行動,要求警方派人手驅散白衣人;林當時的每一句說話、行為,都是為了保障返回元朗的市民,擔心他們會被襲擊,並無暴動意圖。

控方對七名被告的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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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責任選擇合理的制止行動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首先陳詞,她指控方亦承認閘外白衣人的暴動在較早時間已發生,閘內外的人都有可能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被破壞。黃引述案例指,在破壞社會安寧的事發生時,除了警務人員外,普通市民亦有責任選擇合理的行動制止,包括拘捕、拘禁、制服和警告等。

林要求警方多派人手驅散白衣人

黃續指,林在當日與警長7520的通話中,已開宗明義關心元朗有人聚集,有年輕人被襲擊,故到元朗監察警方行動。林亦有提出警方多派人手驅散白衣人的要求,亦可見他沒有聚集和與白衣人對峙的意圖,與暴動更是扯不上任何關係。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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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閘內人一旦退後白衣人便會衝入

黃亦有在庭上播放當日站內的錄影片段,林初時重複最多的說話便是:「唔好郁手」、「企後啲」。黃認為林的言行明顯是希望兩方不要有身體接觸。即使林後來大叫:「唔好退。」因為當時閘口已開,閘內人一旦退後,白衣人便會衝入施襲,故林只是擔心閘內人的人身安全。

現場情況每秒都在變

黃最後指,雖然相關片段只有十多分鐘,但現場情況每一秒都在變。法庭要理解人們當時的驚嚇和壓力,他們欲透過責罵制止白衣人進一步暴力行為,其行為出於自衛多於暴力。至於林卓廷的的每一句說話、行為,都是為了保障返回元朗的市民,擔心他們會被襲擊,並無暴動意圖。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