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女助理在丈夫提出離婚後 向夫淋天拿水再點火 認罪囚 88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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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醫院助理懷疑丈夫有外遇,兩人經常為此口角。助理其後不堪丈夫提出離婚,凌晨時分向睡夢中的丈夫淋天拿水並點火。丈夫因此驚醒,並撲熄身上的火種,其後被送院救治,發現他約10%的皮膚被燒傷,曾接受清創和植皮手術。助理承認蓄意縱火危害他人罪,被判囚7年4個月。
被告廖雪霞,46歲,醫院助理,承認一項蓄意縱火危害他人罪。
楊否認有外遇但二人仍常為此口角
案情指,被告和楊姓丈夫(案發時46歲)、楊的母親(案發時72歲)居於荔景邨仰景樓某單位。被告常思疑楊有外遇,楊雖已否認,兩人仍常為此口角。2020年10月27日晚上,被告和楊在住所附近討論婚姻問題,期間楊堅持要離婚。
被告向楊淋液後點火
他之後返回單位,並入房睡覺。凌晨時份,他突然感到右臂被淋液體而驚醒,發現被告站在床邊,並用打火機點燃楊遮的被子。楊隨即起身和撲熄身上的火種,正入睡的楊母也因此醒來。
被告一度阻楊及其母離開
楊和楊母一度遭被告阻礙離開住所,最終成功離開。楊被院救治,當時他身體約10%的皮膚被燒傷,曾進行清創和植皮手術,至同年12月初出院。
被告把7份保單受益人改為子女
被告離開住所後,於28日向親友傳送訊息,表示有意輕生。親友其後於被告工作的瑪嘉烈醫院,在其儲物櫃內發現逾52萬元的現金和49件珠寶首飾,另有7份保單文件。櫃中亦有一封被告手寫的信件,她在信中指其婚姻已無可挽救。她又指,已把保單的受益人改為與前夫所生的子女,並要求親友把珠寶首飾交多予他們。
她於同日早上9時許,返回住所聯絡警員。她被捕後承認用天拿水淋楊後點火,但無意殺害他人。她事後離開住所,打算找地方自殺,之後決定自首。
案件編號:HCCC18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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