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動 控方指網現CCTV片憂證人身份暴露 官促警徹查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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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續。控方指出,早前有網媒在報道中引用過涉案的鐵路和商場閉路電視片段,與審訊時會用到的片段相同,雖然控方已在呈堂片段打格,仍擔心有人會用網上片段作比對,擔心仍有機會披露匿名證人身份。法官聞言關注是否有辯方團隊違反專業守則,質疑流出片段的目的為影響證人作供,要求警方徹查;辯方卻指影片來源是否只有控方亦難定斷,希望警方調查時能持平,除關注辯方團隊,亦要調查警方和控方。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七名被告及控方對他們的不同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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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早前引用片段或令證人身份暴露

控方今早傳召匿名證人A前,指涉案部份港鐵站和商場的閉路電視片段有拍攝到A的容貌。雖然審訊用上的片段中,A的容貌會被打格,但留意到在網媒《集誌社》於10月6日所發佈的一篇報道中,曾引用相同但未有打格的片段,擔心庭上播放該片後,旁人容易透過比對辨認出A的誰,希望控辯雙方能避免播片。

官憂片段從辯方團隊流出

法官陳廣池聞言,指有理由相信該些片段源至於控方,關注片段是否由部份辯方團隊流出,要求警方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專業守則。陳官續指,控方早於2020年10月已將片段交予辯方,但片段卻「橫跨三年」,開審前才在網上發佈,有理由相信是有人刻意地騷擾或網絡欺凌證人,目的是使證人作供時有所避忌或「褪軚」,質疑涉及妨礙司法公正的情況。

辯方要求警方持平調查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則指,該些片段由港鐵及商場擁有,是否只能在控方文件中找到「唔敢講」,擁有者如何處理片段更是不得而知;另有辯方律師提出,希望警方能持平調查,除了調查辯方圖隊,調查對象亦應包括徹查警方和控方。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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