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患自閉症被告認暴動罪 控方決定不起訴其襲擊罪名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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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爆發的騷亂事件,其中10名被捕人士涉暴動罪的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並再有一名被告認暴動罪名,控方亦決定不再起訴該被告襲擊傷人罪名。辯方律師透露,該被告患有自閉症,案發後更患上嚴重抑鬱。法官把該被告的案件,押後至7月12日再提訊,待本案審結才判刑,期間准該被告繼續保釋外出。
控方又讀出案情,並透露有四名警員受傷,其中一名女警因指骨骨折,獲病假360天。

再有一名被告承認參與去年的旺角騷亂,並承認一項暴動罪名。(資料圖片)

本案原有11名被告,今早認罪的被告吳挺愷(25歲),另有一名女被告李倩怡(17歲),早前已棄保潛逃,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其餘被告: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共被控暴動罪、襲警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和刑事毀壞等十多項罪名,控罪指他們在去年2月9日(年初二)在旺角參與暴動、襲擊警長曾家輝、警員黃永浩和彭德政,以及刑事損壞警車。

女警長右掌骨骨折放病假一年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近凌晨4時,旺角山東街有人群聚集,警方已設下防線,但有人向警方擲物及損壞道路設施,當時吳亦在人群當中,有片段拍到吳被曾三度向警員掟磚或物件,吳之後被制服,警員在他的袋中搜出電筒、眼罩及口罩。

控方又指,當時有4名警員受傷,警其中一名機動部隊女警長,在事件中右手掌骨和右中指指骨附近骨折,要打短臂石膏,自去年2月9日至今年2月2日,共獲360日病假。今年2月,醫療判傷委員會就女警長的傷勢裁定她1.5%永久傷殘。

另一名機動部隊警員受襲後失去知覺,右門牙折斷,右腿有瘀傷,亦獲三天病假。其餘兩警員,一名手肘及上背有觸痛,獲7天病假,警長曾家輝則左肩和左手擦傷,沒有病假。

案件編號: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