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教材 校長選班主任喻中港關係惹爭議  李浩然:恰當正確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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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早前公布《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其中新教材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成員李浩然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考慮到受眾是中學生,內容不能「太複雜」,認為比喻「恰當正確」。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則認為,短片帶有誤導成分,「似是說中央與各省市的關係,並未凸顯『一國兩制』。」

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特區關係。(教育局「憲法與《基本法》」短片截圖)

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學校初中的3年內,需有共51小時教授《基本法》課時,而在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中,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特區關係,並指「哪位老師出任班主任,由校長決定」,最後才指出本港特首由選舉產生。擔任該短片旁白的李浩然指,教育局、律政司及前線教師在編撰教材期間,考慮到受眾為中學生,認為比喻教書做法比較好,「完整短片亦有說特首由選舉產生,即使比喻難以完全解釋特區的權力大小、權力結構,但是恰當正確。」他又指,教師引用教材之餘,亦可在課堂上與學生繼續討論。

葉建源則擔心,未有適切比喻,容易令學生錯誤認識中央與特區關係,「班主任與校長是直屬關係,本質上就出現問題,未能準確反映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教育局早前公布《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其中新教材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資料圖片)

課程指引亦要求初中有共51小時的《基本法》課時,其中15小時「生命、社會及綜合課程」,會教授中央與特區政府關係。教聯會副主席蔡若蓮指,過往在中國歷史、地理等課程中,亦有談及基本法等相關背景知識,如中史科內《南京條約》等,該些課堂已可計入51小時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