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阻差辦公判囚五天 新聞聯: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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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因「阻礙公職人員」罪成判囚五日,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簡稱新聞聯)發表聲明指出,判決法理清晰,向社會傳遞了「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這個重要信息。
聲明稱,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真正的專業新聞工作者在採訪報道過程中必須首先履行公民的守法義務,任何試圖挑釁公務人員執法的行爲,都要面臨法律的懲處。
新聞聯表示,香港新聞工作者肩負維護「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責任和義務。在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新聞工作者應強化社會責任,彰顯媒體應有的擔當,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更好地維護港人根本利益。
陳朗昇因去年9月在旺角採訪朗屏邨法團大會時拒絕向截查女警出示身份證而被控「阻礙公職人員」。陳朗昇不認罪,本周一(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梁嘉琪指陳的行為肆無忌憚且從求情內容看不到悔意,判刑須反映「香港人守規、守秩序的重要性及可貴」。陳獲准以3萬元保釋以等候上訴,其間不可以離開香港,每周要到警署報到兩次。 記協對裁決表示極度遺憾,指它反映香港新聞自由「在法例上所受的保障已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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