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哥球會求暫緩環評報告 官批暫緩令至案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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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收回粉嶺高球場部份土地興建住宅,香港哥爾夫球會指土拓署的環評報告內有多處不符要求,後來交附加資料後,環保署聽取公眾意見,便有條件批准報告,因而要求司法覆核,並向高院申請暫緩該環評的臨時禁令,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早前聽取陳詞後,今(24日)頒令批准暫緩令至司法覆核案有結果為止,但暫緩令不會阻礙土拓署進行檢視工作,包括現場視察。

香港哥爾夫球會歡迎法院繼續暫緩執行令的決定,以確保在法院就司法覆核申請作出判決前擬發展用地維持現狀。

政府發言人稱尊重法庭決定,又指法庭暫緩執行環保署署長批准的決定,但不影響土拓署展開房屋密度和佈局檢討。政府會如期於9月1日收回32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已交代場地管理及開放安排,城市規劃委員會繼續推進現正進行程序。

環保署宣布收回部份粉嶺高球場土地的時序。(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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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建議答辯人則是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作有利害關係方。案件現已排期2024年5月9日審理,預計需時三天。

球場屬文化遺產有可爭議之處

球會在早前陳詞時,列舉涉案環評報告有多項錯漏,環保署署長接納報告屬越權。法官在判辭中亦指,球會提及的多項錯漏,都是有可爭議之處。如在文化遺產方面,球會指球場屬文化遺產,但報告則認為涉案建屋計劃對球場的文化價值影響屬「未能判斷」。法官認為,就考慮暫緩令而言,此論點似乎是有力的理據,尤其是「舊球楊」屬重要的文化遺產。

球場內有古樹亦屬有力的爭議

此外,球會指球場內有80棵潛有的古樹名,但報告則沒有紀錄到任何古樹名木,法官亦同意此點屬有力的理據,並指現時計劃興建的11座住宅,其中8座興建的地點有該些潛在的古樹名木。再者,球會質疑報告沒有評估計劃對水松的影響。法官指報告是否未有按規定依照《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亦屬有合理爭議之處。

批出暫緩令對建屋計劃影響低

法官亦指批出臨時暫緩令不會對建屋計劃造成無法補救的損害,尤其是2024年底前,都不會就計劃進行地盤勘測。球場在未來數月亦會繼續舉辦國際賽事,需保持狀況良好。考慮計劃對環境造成破壞的風險,包括生態和文代遺產的影響,此亦涉及公眾利益,法官因此批出暫緩令。

政府指環評報告只是善意姿態

就政府代表早前陳詞指,是次覆核沒有實際用途,變得學術性,並解釋涉案建屋計劃只涉及9.5公傾土地,法例沒有要求政府需根據《環評條例》,進行環評。而土拓署進行環評並提交報告,只是「善意姿態」(as a gesture of goodwill)。

此外,《環評條例》於本年6月底已作修訂,涉及50公傾以上的發展計劃才需進行環評。若法庭推翻環保署署長接納涉案環評報告,根據現行法例,已不需進行環評。

計劃是跟環評條例作評估

法官指,涉案計劃是根據《環評條例》,進行環評,亦是根據《環評條例》而獲批。整個估評是根據這條例進行,並因此向公眾和環諮會作出諮詢。但政府卻指是法定程序外進行,其說法和以上情況不符,政府指稱是「善意姿態」是轉移視線(red herring)。

法官亦指,環保署署長接納涉案環評報告早於修例前,修例是否在案中有追溯力,屬可爭議之處。法官認為,是次覆核太不可能屬學術性。

暫緩令不阻檢視工作

法官就環保署署長接納報告批出暫緩令,直至案件審理有裁決,但法官指暫緩令不阻礙土拓署進行檢視工作,包括涉及對樹木的調查的現場勘測。而土拓署檢視後,或再評估修改計劃對環境佈局、空氣質素的影響,再把相關評估提交予環保署和城規會。此外,土拓署仍有諮詢相關政府部門。由此檢視不涉展開施工工程,不會對環境造成破壞。

政府準備收回粉嶺高球場的部份。(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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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會強調政府不應忽視保育問題

代表球會的律師早前陳詞指,環評報告有多項錯漏,環保署接納該報告屬越權,又指高球場是一個有逾百年歷史的文化遺產,是亞洲其中一個最佳的哥爾夫球場,其歷史價值不低於皇后碼頭,屬集體回憶,同時球場內有古樹名木及瀕危的動植物品種。

球會又指是次司法覆核非要政府把球場續租予球會,或拖延發展,而是處理環評報告是否有錯漏,強調政府不應為解決房屋需求,忽視保育問題。

無論結果為何球會均無法保留用地

代表政府的律師回應指,相關政策是出於好意,強調政府支持體育發展,同時亦需解決房屋問題 。政府質疑推翻環評報告是否有實際用途,根據現行法例,政府沒有法律責任提交新的環評報告。政府一方強調,無論司法覆核的結果為何,球會均無法保留用地,即使球會勝訟,亦不代表建屋計劃會完結。

案件編號:HCAL12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