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建公屋成功闖首關 料行會通過 司法覆核恐成攔路虎
政府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並擬議改劃其中9.5公頃作公營房屋發展,昨日(24日)成功於城規會「闖關」。不過,儘管高球場建屋建議已由去年討論至今,今次城規會「開綠燈」仍只是第一步,之後仍需經歷申述,再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資深規劃師林筱魯指,距離真正建屋仍要提交多次圖則,每次改動均需交由城規會評估,每一個過程都有機會被提出司法覆核,過往亦曾有項目由於受到法律挑戰,被延誤的時間以年計算。
現有好多入城規嘅申請,或者小規模嘅改動,佢全部都要做評估㗎,好多唔同評估都要做……以往有啲程序係凍結咗成好似好多年,7年時間都有。
▼6月5日 視察將被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土地▼
哥球會指環保署調查方法「不科學」
粉嶺高球場「舊場」32公頃土地今年9月會被政府收回,爭議則早於一年前已展開。政府去年5月宣布計劃其中北端約9.54公頃會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提供單位數量約1.2萬伙,3個月之後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高球會卻公開其委託顧問進行的環評報告,稱在擬議發展的區域中,合共發現37種動物群物種,與政府環評報告有出入。環諮會去年8月審議環評報告接近20小時未有結果,最終暫緩決定,要求政府提交更多生態研究資料,包括額外的7個月的雀鳥調查。
今年5月,環諮會就土拓署提交的補充資料閉門商議,最後表明「大致認同」,同時建議環保署在考慮是否「開綠燈」為工程批出環境許可證時,應實施附加條件要求修改房屋佈局,以保育面積約0.4公頃的樹林,土拓署及後再向環保署署長正式提交資料。然而,以上未能釋除哥球會疑慮,該會仍認為署方的調查方法「不科學」,環評報告每一個技術環節均存在「嚴重和實質性錯漏」。環保署署長一周之後有條件批准高球場局部發展環評報告。
下月公開修訂供公眾查閱及申述 11月底呈交草圖予行會批准
事隔約一個月,規劃署向城規會提交文件,本來擬建公營房屋用地由劃作 「住宅(甲類)」 地帶修訂為 「未決定用途」 ,餘下約21.65公頃用地建議的 「其他指定用途」 註明 「保育暨康樂」 地帶,規劃建議不變。月內城規會召開的5次公聽會,爭議聲音不斷之際,球會上周五(21日)前就環保署批准土拓署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法庭批出申請許可,排期8月聆訊。
昨日(24日)城規會接納建議修訂,只是高球場屋的第一關。城規會下月4日需將相關修訂供公眾查閱,並在隨後三個星期內接收進一步申述。城規會會根據條例考慮收到的進一步申述,並在作出決定後於11月底法定期限屆滿前把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林筱魯指,根據「修訂為 『未決定用途』」只是第一步,進一步申述之後會再發多少爭議仍屬未知。
中間個流程係咪順滑呢?會唔會引起爭議呢?甚至原有建議,今次會唔會引起法律挑戰,冇人知,呢個只係第一步,但係呢一步離起樓仲有排,因為佢日係真係要起樓,仲要改多次圖……嗰個都係一個新嘅程序。
林筱魯:每個改動都可面臨法律挑戰
林筱魯指,現有提交城規會的申請甚或小規模改動,每一個過程都是開放予人申請司法覆核或作出任何法律挑戰的機會,並且全部都要進行評估,政府需要向城規會報告環境影響,不只是生態、涵蓋採光、通風、噪音、空氣污染,全部都是環評的一部份,未知城規會之後會否就著不同修訂附加額外條件。
他表示,從公眾知情權角度,每次改變用途都要走一次程序,「每張圖改都要特首同行政會議批,每次改動都要經過一次程序」,以往亦曾有項目提交圖則後,因為受司法覆核挑戰而凍結多年。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則指,任何人均可以就《城市規劃條例》之下的圖則作出司法覆核,城規會昨日會議紀錄出爐之後,可藉此了解各人發言內容,以及城規會有否盡其職責處理所有申述提出的關注,有意者可根據條文提出法律挑戰。至於哥球會就環評報告提出的司法覆核會否影響建屋,他今日於電台節目則表示,須視乎法庭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