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收地覆核 入稟狀批環評未充分諮詢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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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哥爾夫球會就政府收回球場部份土地興建住宅的計劃,認為土拓署的環評報告內有多處不符要求,但環保署沒作公眾諮詢,並批准報告,從而提出司法覆核。球會上周入稟的文件指出,報告內就蝙蝠、飛蛾等種類的數目,與球會所聘專家的研究,數量相差九至十多倍,又指署方忽略場內25種不能任意砍伐的古樹名木,並計劃在該處興建房屋。入稟狀指報告錯漏多處,環保釋並未作解釋。

覆核申請人香港哥爾夫球會,建議答辯人則是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作有利害關係方。

哥球會指政府收回地段有多種古樹不能任意砍伐。(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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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資料涉蝙蝠飛蛾及樹木等

球會在入稟狀中指,土拓署在本案提交的附加資料廣泛,觸及8個項目,包括額外的的蝙蝠和飛蛾調查、制定樹木賠償計劃、提供水文影響的分析等,這些附加資料屬環評報告最終版本的重要部份,理應容許公眾諮詢。

署方認出83種飛蛾 球會專家729種

球會又提到,土拓署起初沒有就場內頻臨絕種的水松進行水文研究,直至提交附加資料時才作補充,但相關研究也有錯誤,例如數少300棵樹木、錯誤估算補償植樹所需的土地面積等;署方僅認出1種蝙蝠及83種飛蛾,但球會延聘的專家卻能認出15種蝙蝠以及不少於729種飛蛾,其中4種飛蛾更被列為頻臨絕種,兩者數字大相徑庭之餘,署方找來蝴蝶專家進行相關研究,而非飛蛾專家,研究方法沒有考慮光源、天氣等因素,不符國際認可標準。

忽略25種不可任意砍伐的古樹名木

此外,球會指環評報告並不符合《環評條例》要求,例如:因球場租予球會,而忽略場內的25種不能任意砍伐的古樹名木,並計劃在該土地上興建房屋;縱使建屋明顯會對球場的文化價值造成影響,報告卻錯誤指出影響「未能判斷」;未有考慮「北部都會區」發展計劃,將球場視作綠地。

環保署宣佈收回部份粉嶺高球場土地的時序。(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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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給予公眾發表的機會

球會認為,若其意見有被採納,評估結果將有所不同,而且發展項目對球會以至全港都有影響,惟署方未有根據《環評條例》給予公眾發表的機會,做法有違程序公義,亦未有盡責地考慮球會指出的多項嚴峻問題,又指環保署批准報告時沒有給予解釋。

環保署對報告問題沒作解釋

入稟狀又指,環保署最後只要求向土拓署「盡量」保育球場內近0.39公頃林地;及提交詳細景觀和視覺設計,減低建物對環境影響,「盡量」一詞,標準含糊。

工程會對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球會最後指,建物項目將對球場進行大規模工程,或會對其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加上政府仍須額外18個月審視項目,因此要求法庭暫緩環保署決定,讓球會能夠繼續營運球場。

案件編號:HCAL12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