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社工身懷避孕套辯稱「備用」 控方質疑欲製水彈掟警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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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期間,19男女被指在科學館外聲援示威者被捕,他們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任職社工的男被告被捕時,身上被搜出未開封的安全套,他自辯時解釋,原打算與女友到理大附近一所酒店訂房,以便接走女友失聯的胞弟,但在尖東被捕,安全套是前一日購買「備用」。控方卻質疑,該男被告的安全套是想用作裝「水彈」掟警方,男被告否認,法庭內律師席亦一度傳出笑聲。

本案共涉19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2019年11月17至18日,示者者曾與警方對峙。(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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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擔心胞弟在理大

任職社工的被告是鄧耀雄(24歲)出庭自辯,他憶述案發前夕(17日)與女友見面,女友稱其就讀中六的胞弟失聯,又指其弟當日早上曾因社會事件與母親爭執,直至晚上仍未回家。女友猜測胞弟可能身處理大附近,因此非常擔心。

與女友酒店過夜並購備安全套

鄧便決定與女友在太子一酒店過夜,並打算翌日再到紅磡唯港薈Hotel ICON訂房,以便接走其弟。他下榻太子酒店前,在藥房購買口罩、安全套等,在庭上解釋,後者是「備用」。

出發往紅磡在尖東被捕

翌日凌晨,女友獲家人告知,收到胞弟答覆,但其弟未有透露是否身處理大。當日清晨,鄧與女友出發前往紅磡,但在尖東華懋廣場被捕,並被搜出其背包內有生理鹽水、哨子、帽及未開封的安全套。

被噴中胡椒噴霧曾取生理鹽水

鄧在庭上表示,他是一名山藝導師,背包的哨子和帽是活動裝備,所以他會常備這些工具。至於生理鹽水,則是他在前往Hotel ICON途中被噴胡椒噴霧,有人拿出生理鹽水,他便取去四枝,用了其中兩枝洗臉,餘下兩枝則放入背包。

主控問會否擔心女友胞弟自殺

控方代表大狀張健邦盤問時質疑,女友胞弟失聯,為何鄧不報警?鄧表示,當時胞弟只是失蹤數小時,反指一個人失聯24小時才可被視為「失蹤人口」。張再問,鄧不擔心女友胞弟自殺?鄧回應說:「咁又未至於」。

質疑安全套用來裝水彈掟警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鄧背包內的安全套被列作控方證物,但張未有在盤問階段問及安全套用途。主審法官嚴舜儀追問,在控方立場而言,該安全套有何作用?張思考片刻後,向鄧表示:「個安全套⋯係攞嚟裝水彈掟警方?」此時律師席傳出竊笑聲。鄧回答說:「唔同意。」

案中另外18名被告分別是吳肇韜(19 歲,學生)、何兆川(23 歲,道具製作)、陳思晨(22 歲,無業)、高敬希(18 歲,學生)、陳綺敏(37 歲,無業)、王穎彤(21 歲,學生)、許巧靜(22 歲,售貨員)、洪妙賢(24 歲,電視製作)、陳東城(43 歲,清潔工人)、鄭肇其(52 歲、廚師)、施雄國(36 歲、地政總署測量員)、鄭瑞琪(30 歲、文員)、陳正雯(20 歲、學生)、蔡蒨盈(28 歲、無業)、程曉君(27 歲、文員)、鍾靜純(28 歲、項目幹事)、江麗華(27 歲、活動幹事)、劉頌祈(27 歲、無業)。

案件編號:DCCC855/2020、DCCC475/2021、DCCC609/2021 (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