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長春社:發展存變數 關注新修訂後高球場或不須環評

撰文:何瑞芬
出版:更新:

城規會昨(24日)接納政府提出將粉嶺高球場約9.5公頃擬建住宅用地,暫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另一方面香港哥爾夫球會日前也就高球場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高球場發展方向仍未明。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今(25日)表示,城規會程序雖暫告一段落,但尚未知會否有團體因應有關結果採取司法覆核等,故認為發展仍存在變數。

吳希文又說,一旦哥球會就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勝訴,政府環評工作或需推倒重來,但因環評程序已作修訂,新修訂下高球場32公頃用地將毋須做環評,故哥球會勝訴後如何處理環評問題充滿未知之數,冀政府作出解說。

▼6月5日 視察將被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土地▼

+27

城規會昨接納政府將高球場9.5公頃住宅用途土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將在下月接收進一步申述,哥球會昨回應指對決定極度遺憾,重申反對在球場發展房屋,並會「會繼續全力以赴,迎難而上,以確保球場的完整性不受破壞」。

哥球會日前已就環評報告獲批,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哥球會敗訴,政府會按現有程序做;但一旦勝訴,政府則可能要推倒重做環評報告,相關情況在以往環評覆核案也曾出現。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不過,他稱因環評條例早前作出一些修訂,以往20公頃或以上發展用地需做環評程序,但新修訂下20公頃門檻已提升至50公頃,而收回的高球場發展用地只有32公頃,即新修訂下該項目不受環評影響,「如果政府敗訴,會否同一般理解有不同?以往要重新走一轉,新例下仲要走?政府有空間應做啲解說。」

吳希文又說,哥球會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據屬合理質疑,也是過去幾年一直提出的爭議,要視乎雙方、尤其高球會在法庭上如何演譯觀點,現時不便作評論。

至於司法覆核會否影響發展時間表,他指據過往案例,政府曾將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工程延後3個月;而港珠澳大橋也因司法覆核,工程延誤至少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