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台北非法棄置17年難治 環團倡:市民檢舉 瓜分罰款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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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徵費計劃」最快於兩年後落實,但徵費必然導致非法棄置,問題何以解決?《香港01》親赴推行垃圾隨袋徵費17年的台北,嘗試為香港找出路。有專責垃圾徵費的台北官員接受訪問時指,相關政策雖已推出多年,惟至今仍無法完全根治,其中郊區及後巷是非法棄置黑點。應對之道是靠宣傳教育,輔以執法,而設獎金的檢舉制度也能收阻嚇作用。有環團認為,本港不應擔心社會分化而拒檢舉制於門外:「你看到鄰居家暴,虐待孩子難道也因為怕分化不報警嗎?」

香港垃圾徵費,台北模式是其中一個參考。
台灣的清潔工人會協助市民將專用垃圾袋丟進垃圾車。(羅俊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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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每日產生的垃圾量從2000年實施前的3685公噸,大減四成五成至目前的日均2017公噸;資源回收率也大幅增加,從2000年的2.38%大增至今日58.3%。無可否認,垃圾隨袋徵費政策是當中最大的「功臣」。

每天傍晚時份,台北大街小巷的商店門口擺放了一包包垃圾,整齊置在鐵閘前,等待清潔工來收。部份商店鐵閘前會貼上告示,「嚴禁棄置私人垃圾!」然而不少垃圾袋之上,還是堆滿了路人棄置的便當盒、飲料盒和食物碎屑。

「垃圾最可怕,垃圾最討厭;人人都憎佢,呢個垃圾蟲。」這首是1970年代「清潔香港運動」的宣傳歌曲。(李澤彤攝)
圖看香港棄置垃圾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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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員指推徵費視乎國情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清科專員黃寬助接受專訪時坦承,台北市雖然落實垃圾徵費已有17年之久,但棄置的問題仍無法根治:「黑點通常都是在郊區和人少的小巷。」他指,當局目前有150名執法人員針對非法棄置,行動主要依賴情報,而情報的其中一個來源,就是市民的舉報。

在台北,未依規定任意棄置垃圾包者,可被罰款1200元至6000元台幣,檢舉者則可實收罰款的75%。翻查資料,過往有台北市民透過舉報機制「全職告密」,在短短半年間獲得政府發放逾194萬台幣,折合大約港幣50萬元。台北市每年約有9000宗非法棄置個案由市民檢舉,相等於整體個案的兩成,其餘個案靠清潔工觀察。至於檢舉會否令社會分化,黃認為,只要執法機構能將投訴者的資料保密,便不會造成分化。

台北環保局資料顯示,隨袋徵費實施前5年,即1995年的清潔隊收運垃圾量,為每天3527公噸,直到實施前一個月,仍然高達2931公噸;但至政策實施後一年,垃圾量大減至每天1883公噸,2016年最新數字為1017公噸,實施前後的垃圾減量比率高達65.8%。

前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本港的氛圍與台北不一樣,如引入檢舉制度會造成社會分化。但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不太認同:「你看到鄰居家暴,虐待孩子難道也因為怕分化不報警嗎?」他又指,檢舉得來的獎金可以作其他安排,例如部分捐給慈善機構,以免市民覺得是為利益檢舉別人。

台北同步推行強制回收,除了垃圾車以外,亦有資源回收車收集市民的家居回收物。(羅俊文攝)
朱漢強認為,廢物徵費和分類的過程中,與人接觸的介面非常重要,建議政府建立大使隊伍幫助市民進行分類,圖為台北市民分類垃圾的情形。(羅俊文攝)

台北回收系統「人」味重 環團倡港應效法

朱又指,以「人」作為的介面,是台北市成功落實垃圾徵費其中一個成功關鍵,「在台北,不論是在傍晚倒垃圾,或是在商店購買專用垃圾袋,都是一個與人接觸的機會。」他認為,在廢物徵費推行的初期,政府應成立「減廢大使」隊伍,落到屋苑協助市民處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