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處拒公開採訪習近平訪港名單 申訴署:投訴不成立但有缺失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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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一回歸慶典,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政府新處聞只安排獲邀傳媒採訪。申訴專員公署最新一份年報披露,有投訴人向申訴署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投訴新聞處拒絕提供「傳媒邀請採訪名單」。

申訴署經處理後,接納新聞處以「如披露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或損害」為由拒絕的解釋,但認為新聞處要清楚回應投訴人,個案結論為「投訴不成立,但機構另有缺失」。

習近平與李家超。(聯合採訪/美聯社)

申訴專員公署年報顯示,2022/23年度有67宗涉及《公開資料守則》投訴,是近五年最少,在已終結的71宗涉及個案中,有18宗(25%)有不足之處,相比2019/20年度的48%、2020/21年度的43%及2021/22年度的32%,亦屬近年最低。

新聞處解釋:如披露會令本港保安受到傷害或損害

其中一宗投訴涉及去年七一回歸慶祝活動,投訴人向政府新聞處索取「傳媒邀請採訪名單」,以及與揀選傳媒機構的準則有關的內部指引、政策及通訊文件。新聞處援引《守則》第2.3(b)段,即「如披露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或損害」為由拒絕。

新聞處解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22年出席香港回歸 25周年的主要慶祝活動,披露受邀的傳媒機構名單,將傷害或損害習主席訪港期間的保安工作,亦會協助他人日後規避保安查核機制。

新聞處又指,由於已為未受邀到活動現場的傳媒機構提供另一採訪選項,而披露有關名單可導致極其嚴重的傷害,並不認為披露資料所涉的公眾利益超越可能造成的傷害或損害。

申訴署表示,接納新聞處的解釋,但認為新聞處在回應其中一部份的索取資料要求時,應清楚告知投訴人並無擁有相關的指引、政策及通訊文件,署方結論為「投訴不成立,但機構另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