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核電廠氚排放量等同福島10倍? 核學會及環團:不能比較
日本即將排放福島第一核電站核廢水至大海,及後有報道指中國四座核電廠每年的氚排放量遠超褔島,當中鄰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廠每年氚排放量上限為225兆貝克,是福島核電廠每年排放量的10倍。
香港核學會主席陸炳林指,不能以一般核電廠營運排出的水,與日本褔島受污染的水比較,因為氚含量符合標準則可使用,但核廢水不只含氚,更包括其他放射性物質。另有環團直指如此比較是「混淆視聽」,強調日本褔島排放的核廢水的影響難以估計。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周二(4日)發表日本核廢水排放計劃的安全性檢視總結報告,指計劃符合其安全標準,對環境影響「微不足道」。早於兩星期前,日本《讀賣新聞》報道,當地政府列出中國四座核電廠每年的氚排放量全部達90兆貝克以上,遠高於福島核電廠每年22兆貝克的排放量。至於距離香港約50公里的大亞灣核電廠,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HKNIC)的數據顯示,氚的年度監管限值為225兆貝克,等同於福島核電廠的10倍。
香港核學會主席陸炳林指,氚屬於低能量放射性物質,生物半衰期較短,殘留人類體內時間較內約是7至14天,多喝乾淨水可以透過尿液及出汗排出。他表示,日本福島核電廠的核廢水包括62種放射性核素,包括鈈、鍶、銫等超鈾元素,生物半衰期高達18年,影響較大。他說,雖然日方表示可過濾大部份放射性物質,「但始終減唔曬」,排放的核廢水含更多放射性物質,比起大亞灣核電廠排出的污水「複雜」很多。
他續指,氚為無法分解的物質,很多核電廠亦會排放氚,大亞灣核電廠於監管之下排出的核廢水,對於一般市民而言並無特別風險:「唔可以將一般核電廠營運排出嚟嘅水同褔島事故排出嚟嘅水、受污染嘅水比較,兩件分開嘅事。」
香港地球之友行政總裁洪藹誠則指,如此比較是混淆視聽。他指出,核電廠於正常使用情況之下,液態氚含量附合指定標準則可以排放,但由於今次是褔島核事故導致大量核污水囤積,需要幾十年時間排放,裡面或含很多不同放射性元素。
如果你剩返(大亞灣核電廠)氚同(日本福島核電廠)氚咁比較,大家都係符合(標準),而家個問題就係,你係咪確保(日本福島核電廠排放污水)剩返氚先?
他續指,日方目前不能百分百確保可以完全處理褔島核災的核污水,並且不會有其他物質流出去,數據並不公開透明,令國際社會擔憂:「如果萬一你個技術係出現咗問題嘅話,你雖然聲稱話氚以外你都過濾到,但原來唔係嘅話,一旦比佢流出咗大海,對海洋同人嘅影響係難以估計,因為你排放講緊係幾十年一路排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