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廢水|劉光源撰文提五大問題 斥日方一意孤行、自私至極
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在報章撰文,批評日本當局一意孤行推進核污染水進海計劃,貽害無窮、自私至極,不管日方的包裝多精美,都洗白不了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錯誤行徑。他更向日方提出包括核污染水危害、净化處置、處置方案、國際義務和日方態度等五個問題。
劉光源在《南華早報》撰文指,日本福島核污水處置關乎全球海洋環境和公衆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私事。但近來日本政府罔顧本國民衆抗議和國際社會關切,公然踐踏國際法義務。
福島核污染水真的無害嗎?
他更向日方提出五個問題,首先是福島核污染水真的無害嗎?日方動輒將核污染水安全無害掛在嘴邊,但事實上,福島核污染水直接與核事故中熔化的反應堆堆芯接觸,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並形成生物富集效應,將給海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難以估量的危害。如果核污染水真如日方所說安全無害,日方為何不直接向國內排放?為何還要急於修建排海隧道?
日方淨化裝置真的可靠嗎?
其次是日方淨化裝置真的可靠嗎?他指出,日方單方面為其多核素處理系統蓋上「合格章」,但有關裝置的有效性和成熟度未經第三方評價或認證;同時,日方未能拿出系統全面的核污染水排海環境監測方案,目前的監測範圍小、點位少、頻率低,難以及時發現超標排放等異常情況。
排海是唯一選擇嗎?
第三個問題是排海是唯一選擇嗎?日方專家曾提出包括地層注入、蒸汽排放、氫氣排放、海洋排放和地下掩埋等多種處置方案,排海僅是所謂「最省錢」的選擇。他指有研究表明,自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10年後蔓延至全球海域,其全球性危害不容小覷。
日方履行國際義務了嗎?
第四問是日方履行國際義務了嗎?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規定,日方有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其管轄或控制的活動不致使其他國家及其環境遭受污染。
日方對國際社會坦誠相待了嗎?
最後,日方對利益攸關方和國際社會坦誠相待了嗎?日方早在2022年7月22日即正式批准了排海方案,多次宣稱不會推遲排海,也從未真正重視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國際組織的作用。如果日方確有誠意解決問題,就應在不預設結果的前提下開展交流,接受利益攸關方和有關國際機構的合理監督,以事實和數據增信釋疑。否則,再多的自說自話都是徒勞。
他指出,日本應忠實履行國際義務、認真對待各方關切,停止強行推進排海計劃,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並接受嚴格國際監督,拭目以待日本政府是否會給國際社會一個交代,不要讓福島核事故的傷痛,延續至全人類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