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引入的士記分制 濫收車費記10分兜路記5分 兩年15分停牌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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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引入的士司機記分制,運輸及物流局今(5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條草案》,參考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記分制」,當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會被記分,累計至某水平時會觸法罰則,任何兩年期間內因干犯該等罪行累計被記15分或多於15分者,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期間。
據政府方案,罪行會按嚴重性劃分三級,分別給予10分、5分及3分,濫收車費、毀損或更改的士計程錶會被記10分;兜客、兜路及釣泥鯭等記5分;拒發收據等記3分。
該局指計劃在7月7日刊憲,7月12日首讀。法例計劃在刊憲後9個月生效,以讓運輸署及的士業界有充足時間為記分制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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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擬為《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條草案》立法,根據擬議制度,濫收車費、拒載、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指示地方、毁損或更改的士計程錶為嚴重罪行,會被記10分;兜客、兜路及「釣泥鯭」等扣5分;拒發收據、無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等扣3分。

設記分三級制 兩年內滿8分有提示

文件又提到,的士記分制下有三級機制。假如某人在任何兩年期間內因干犯表列罪行被記8分或多於8分,但少於15分,運輸署署長須向該人送達一份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

至於兩年內被記10分或以上,署長會向該人送達一份通知,要求該人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倘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這項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塊5,000 元及監禁1個月。若該人完成課程但未通過課程考試,仍可視為履行法律責任;通過考試則可總先前被記分數總數中減除3分。

兩年滿15分將被取消駕駛資格

局方指,若某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內,在被記15分或多於15分,該司機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署長須以申訴方式,向裁判官申請發出傳票並進行聆訊,由法庭飭令取消該人的駕駛的士資格。如該人屬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其停牌期由裁判官作出命令當日起計為期三個月;其後再被取消資格則每次為期六個月。

政府擬引入的士記分制,記滿15分將被制牌。(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運輸局:以一系列措施回應市民訴求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今日(5日)表示,近年來,社會廣泛意見認為政府應加強規管的士服務,提升服務質素和可持續性。的士業界亦認同有迫切需要完善服務,提升業界的整體形象。亦有部分社會人士對涉及非法出租汽車服務的交通意外中的乘客安全,表示關注。

發言人續說,政府因此檢視了整體的士的營運和管理,並建議推出一系列措施,相信可回應市民對更優質的士服務的訴求、促進的士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同時加強對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保障。措施包括:

(1)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讓現有的士車主可集合的士組成車隊,並向運輸署申請的士車隊牌照,在受監管的平台下,通過專業的車隊管理提供優質的士服務;

(2)把的士的最高乘客座位數目由五個增加至六個,為乘客提供更多選擇,並增加的士的競爭力;

(3)就某些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以加強對的士司機不當行為的阻嚇力和提升的士整體服務質素;以及

(4)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以加強對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保障。

近五年的士司機相關罪行每年258宗

立法會文件顯示,2018年至2022年期間,與的士司機相關罪行的定罪數字平均每年大約258宗;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交通投訴組在2018年至2022年期間收到的投訴當中,的士服務仍然是其中一項主要投訴項目,佔所有公共交通服務個案約23%至 46%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