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斯諾登3家庭酷刑聲請遭拒 盼盡快獲批到加國
揭發美國聯邦政府大規模監聽計劃的前中央情報局職員斯諾登,2013年經香港逃避追捕,留港期間獲多個免遣反酷刑聲請人家庭收留,蝸居斗室,才有機會逃出生天。不過,入境處日前已拒絕這3個家庭的聲請,意味他們會隨時被扣留或遣返原居地。
入境處認為無實質理據信納聲請人被遣返回原居地將面對真實及重大危險,因此拒絕他們的免遣返聲請;倘不滿聲請被入境處拒絕,可在14日內提出上訴。
入境處本月11日通知該3個家庭共7人,拒絕他們的免遣反酷刑聲請,他們經代表律師向處方提出上訴,冀加拿大政府盡快完成「難民申請」程序,前往當地繼續受庇護,否則他們會隨時被入境處扣留並遣返回斯里蘭卡和菲律賓,面對一直在追捕並威脅他們的官方人員。
7人隨時被扣留或寄養
協助3個家庭申請加拿大難民身分的律師Seguin稱:「自去年9月,我的委託人與斯諾登的關聯被報導曝光後,他們不再受到香港政府部門公平對待,明顯成為他們的目標。」作為斯諾登的介紹人,一直在香港協助7人的大律師田光譽(Robert Tibbo)指家庭留港限期緊迫:「必須在兩星期內提請上訴,期間有關的成年人士可隨時被扣留、兒童需要寄養。」
盼加國加快批核難民身份入境
3個家庭目前已聯繫到加拿大的非牟利團體,並於1月初獲批難民資助申請,他們3星期前送達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處理,當局亦認同事件有嚴重性及迫切性。協助家庭的團體促請加國盡快完成申請審核。
倘不滿聲請被拒 可在14日內提上訴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香港所有尋求免遣返保護的聲請均會按《入境條例》及統一審核機制審核。若入境事務主任有充分理由相信,聲請人從香港被遣返後會遭受酷刑或不人道處遇等風險,主任須確立該聲請;否則便拒絕。
倘不滿聲請被入境處拒絕,可在14日內提出上訴。有關上訴會由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審理,未有聆訊和裁決前,聲請人不會被遣送離境,上訴被拒後仍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入境處一向一視同仁、不偏不倚處理每宗免遣返聲請,按照相同的程序和要求審核。
政府發言人指根據記錄,入境處自去年12月起多次邀約聲請人出席審核會面,惟其代表律師一直以不同私人理由拒絕出席會面,一再要求延期。處方另安排律師代表與該名聲請人出席會面。而其中一個聲請人再次以私人理由拒絕出席會面,入境處最後准以書面回覆處方。就有人故意拖延審核程序,入境處表示極度遺憾。處方認為無實質理據信納聲請人被遣返回原居地將面對真實及重大危險,因此拒絕他們的免遣返聲請。對於入境處針對任何個別或類別聲請人的指控皆為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