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女被劫手機再被逼口交 年青無業漢認搶劫非禮囚5年4月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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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青年去年深夜在停車場梯間,從後箍頸用刀指嚇一名45歲聾啞女子,劫去事主7200元的電話後,更大肆非禮,原本更想與女事主性交,但命事主拉下褲子時發現她月事來潮,才改逼她口交。青年承認搶劫及非禮罪,翌日即花2千元嫖妓4至5次。青年今(15日)於高等法院判,法官斥被告「為滿足一己之慾,令女事主至今惶恐不安」,女事主因為聾啞人士,難以呼救,事後自覺污穢、不斷漱口,被告打劫後更肆意非禮,屬加刑因素,判他入獄5年4月。

被告李家輝認搶劫非禮女事主後,翌日又花2千元嫖妓4至5次。(資料圖片)

被告李家輝,25歲,原任職跟車工人,案發時無業。他承認一項搶劫罪和一項非禮罪,即於去年8月18日凌晨4時,在旺角海富苑停車場的梯間,劫走一名45歲聾啞女子約值7200元的手機,其後非禮她。

搶去事主逾7千元手機再強吻事主

案情指,任職洗車女工的受害人案發時推着工作用手推車經過涉案梯間,被告突然從梯間出現,從後抓住受害人的頸部5至10秒,並用鎅刀刀鋒指着她的頸。被告搜查受害人的褲袋,取去一部iPhone 6s後,再強吻受害人嘴唇2至3次,歷時約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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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事主月事來潮才改逼事主口交

被告再捏受害人的乳房,歷時5秒,示意受害人脫下褲子,被告見她正在來月經,便脫下自己的褲子和內褲,把受害人的頭按下,強迫她把自己的陽具放入嘴裡,為他口交,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5分鐘後更在受害人口內射精。完事後,受害人懇求被告把電話還給她,被告毫不理會,拔足狂奔逃離現場。

被告認一時興起才要事主「幫忙」

被告翌日被警員在街上截停拘捕,警誡下,被告解釋:「呢單係我做嘅,我無錢貪快先用把鎅刀嚇個阿姐搶佢電話啫」,又說:「同埋一時興起先除褲叫阿姐幫我出火吹爆」。被告解釋因為性衝動而強吻受害人,起初要求與她性交,但見到她來月經,才改為叫她口交,案發後他花了2000元召妓了4、5次。

DR醫學美容案,今於高院聆訊。(資料圖片)

被告還押期間曾企圖自殺

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任職跟車工人時,被拖欠2個月薪金,他案發時銀行戶口無錢,身上只得100元,因為缺錢又無業,才鋌而走險打劫。被告稱明白案情嚴重,現在已感到後悔,他曾在還柙期間試圖自殺而被關入小欖,但小欖的醫生指他沒有精神問題。

官指事主聾啞難求救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女受害人至今仍害怕重返案發地點,寧願轉做路途遙遠而薪水較低的工作,她不但害怕外出和看見陌生男子,甚至自覺污穢,不斷漱口。法官又批評被告明知女事主聾啞,難以呼救和尋求幫助,才一時興起肆意非禮她,「為滿足一己之慾,令女事主至今惶恐不安」,加上他凌晨時份潛伏梯間行劫,加重了本案的嚴重性。法官最終判他兩罪共監禁5年4個月。

案件編號:HCCC8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