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建居|申請資格、轉售限制一覽 私地項目或可助「青年」上車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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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重啟私人參建資助房屋計劃,邀請發展商投標政府土地興建居屋,以及在私人土地上發展居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13日)公布將計劃命名為「樂建居」,即將就柴灣祥民道和東涌122區兩幅政府土地招標,預料可提供2,300伙。
當局表明,申請資格將與居屋看齊,不過當局為私人土地項目留下伏線,指若發展商擬協助「特定目標群組」例如青年等,協助他們置業,可基於居屋申請資格條件再「微調」,但必須得到房屋局局長「拍板」。

房屋局公布「樂建居」計劃框架,提到項目與居屋屬於同一個房屋層級,故會依循當時居居和房屋政策所採用的資格準則,亦即入息、資產限額和轉讓限制,均會與當時推售的居屋看齊。

按即將推售的居屋計劃為例,白表單身人士的入息限額是月入3.1萬元,資產限額則是73.5萬元。二人或以上的家庭申請者,入息限額為6.2萬元,資產限額147萬元。至於綠表申請者,則繼續沿用最新的公屋申請者入息及資產限額。至於綠表申請者,房委會在今年2月公布單身人士入息維持在12,940元。

至於轉限制,根據最新規定,買家在首五年內,只能以不高於原價轉售予居二市場,其後才可在綠表市場售予綠表人士或「白居二」人士。另外,若買家希望在補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滿15年,比之前限制的10年多。

不過,當局指在私人發展商土地興建的資助房屋單位,若發展商欲以其擁有的土地為「特定目標群組」置業,例如青年,而又有足夠理據支持有關目的符合整體利益,政府會容許發展商在居屋的資格準則之上「微調」,即可能會放寬相關限制,但政府強調有關微調須由房屋局局長審批。

房協負責審查資格

當局又指,發展商在在審查準買家資格和執行資助出售單位的轉讓限制方面缺乏經驗,故將委託房協擔任代理,處理準買家購買私人興建資助出售單位的申請,以及與轉讓限制相關的申請,而該等轉讓限制會依照當時適用的居屋轉讓限制制定。

房協表示,支持政府推出「樂建居」計劃,並已初步與政府磋商、樂意協助處理市民申請事宜,強調以往亦有先例,協助其他機構處理資助出售房屋的申請及資格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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