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科技城|直接批地吸創科龍頭企業 甯漢豪:可訂條款具透明度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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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科技城的建議發展大綱圖日前出爐,發展局透露擬向創科「龍頭企業」直接批地,惹來社會反彈,憂慮會產生利益問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27日)表示,直接批地可於地契中加入限制條款,加上創科局與龍頭企業談判時,亦可增設附帶條款,包括產量、經濟效益、培育的創科人才數目等,在城規限制之下,批地亦會由行會審批,形容過程具透明度。她續指,新田科技城將會以企業園模式規劃,當局亦擬在北部都會區創立物流園地、食物製造和加工、醫療保健等產業園區,惟日後將需重新發展約1,000公頃棕地,故有必要放寬棕地審批指引。

上屆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概念,當中包括在新田一帶建設「科技城」,並將連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提供合共300公頃的創科用地。(資料圖片)

稱做創科須擺脫傳統賣地思維 直接批地設附帶條件

甯漢豪早上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一直有聲音指,若本港要做創科中心,一定要有突破性思維,故要擺脫傳統賣地或批地「價高者得」的思維,「因為你畀得出價高嗰個,未必一定係做創科叻嘅人」,故當局認為在新田科技城要有多元的批地模式,包括直接批地,而此舉並非新例,現時的白石角科技園、機場、貨櫃碼頭等亦是直接批地予法定機構或私營企業。

她強調,現行直接批地的做法需要有政策支持,再交由行會審批,當局隨後亦會向立法會發出文件,形容做法具透明度,創科局正研究引入什麽類型的創科行業,又形容當局與龍頭企業洽商的過程是談判,包括要引入附帶條件,包括產量、經濟效益、培育的創科人才數目等,亦可在批地地契中限制創技用途的樓面面積、不可轉讓地皮、保持土地營運等,認為現時已有地契、城規程序,以及營運協議等手段限制獲批地企業。

甯漢豪。(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料發展1000公頃棕地 須放寬棕地審批指引

至於新田科技城的規劃,她表示,「如果我哋係做產業,我哋將來都希望多啲係做企業園呢個做法,就唔係一幢一幢單支樓」,預料日後可以有幾個創科企業園,形容是內地和世界的趨勢,才能吸引相關人才進駐。

她又指,當局正考慮在北部都會區興建其他產業園區,尤其是物流園地、食物製造和加工、醫療保健、保險業等,惟她坦言,北部都會區發展會影響區內棕地作業,「未來我哋可以話係騷擾緊1,000公頃棕地」,但強調現時不少棕地與周邊發展並不協調,有必要重新發展,惟在清理棕地和興建多層產業大樓上難以完全上涵接,故當局放寬棕地審批指引。

我哋將一啲本身現有嘅土地,我哋扭鬆少少個規劃,如果有啲棕地,佢要喺某一處搬去另一度,係臨時性,都係粗曠型嘅,我哋盡量去包容,可能有啲地方都唔係綠油油嘅地方,但係未必係長遠做棕地作業嘅地方,但係都畀佢哋去住嗰度先,喺規劃上容許佢哋有短期申請,呢個係要成個社會有個包容度。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
新田科技城的總發展面積達 627 公頃,大致由創新科技園區(黃褐色部分)和新田市中心所組成。(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截圖)

北部都會區和明日大嶼同步推 甯漢豪稱財政負擔按步就班

被問到外界憂慮北部都會和明日大嶼同時發展,庫房無法承擔巨額開支,甯漢豪則表示,本港在2048年前需要6,000公頃土地,而北部都會區可提供3,000公頃土地,交椅洲人工島則可提供1,000公頃,「緊要㗎喎,1,000喺呢6,000(公頃)入面,唔可以隨便話去放棄或者叫停」,若將北部都會區和明日大嶼分開推行,將會阻礙本港發展,但兩個項目均可分階發展,當局會因應本港的需要、財政負擔能力按步就班推進。

對於有環團倡議政府以發展棕地代替明日大嶼填海,她回應指,發展棕地和綠化帶為現有土地,將會影響很多業權人、使用土地人士,將會遭到不同持份者反對,「政府個暢順度,或者完全掌握嘅程度,總係有啲關位要面對」,惟填海是全新的土地,「自己手上有多啲土地,政府做主導、土地供應嘅話語權,呢個係普通道理啫,自然就會高一啲,同埋如果全新做出嚟嘅地方,我哋就可以用一啲最前衞嘅規劃概念,可以大膽啲設計人工島上嘅城市。」

近日有消息指,政府擬在建造業界輸入外勞,甯漢豪表示,本港未來有多個工程項目推展,將面對人手不足和老化,需要多管齊下加強培訓及吸引新人入行,並要引入科技協助,最後一步才是考慮輸入外勞,而當局對有關數字仍未有準繩,將會盡快向社會交代。

港府擬建設新田科技城,首階段發展將涉及新田公路 /粉嶺公路以北一帶,包括創新科技園區所在地,預計可於2024年底起收回土地。(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