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斬人】曾有外籍大律師法院外遭潑腐液 家事法庭屢爆襲擊案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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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今日(8日)於灣仔法院家事法庭外遭疑為其前夫以利器襲擊,身中多刀重傷。事實上,市民在家事法庭發生衝突,並非首次;曾有人於庭內揮拳襲擊別人,甚至潑灑腐蝕性液體傷人。除了法庭內,亦曾有大律師於灣仔區域法院外遭買兇潑腐液,至今仍有相關的案件未審結,已被定罪的犯人中,最高更被判15年重囚。
離婚訴訟襲擊 需用胡椒噴霧制服
2015年3月,一名曾患精神病的無業漢與妻子在家事法庭進行離婚聆訊,惟案件因他未準備好文件而押後裁決,該無業漢當時情緒激動,將庭內的電腦熒幕掉在地上,並衝向法官,其間被法庭書記阻止,該男子揮拳打了書記的頭兩下,又擊中一名警員的胸口。最後警員出動胡椒噴霧,才可將無業漢制服,他最終被判囚4星期。
除了襲擊,更曾出現淋潑腐蝕性液體的嚴重傷人案。2011年8月,一名失婚婦人與前夫因爭產,鬧上家事法庭,最終敗訴。她在庭內突然發難,於背囊中取出一樽早已預備的通渠水撥向前夫,前夫恤衫燒穿,面部及胸口受創,她最終重囚6年。
熱血公民前成員法院揮拳毆兩人 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09年10月,外籍大律師葉祖耀(Neil Mitchell)於灣仔區域法院任一宗詐騙案主控時,更於法院外遭人買兇淋潑腐液受傷。警方就此案共先後拘捕十多人,其中兩人潛逃內地,終落網被移送返港,至今有9人罪成入獄,被判監9至15年。
其他法院方面,去年11月,熱血公民一名前成員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聲援旺角暴亂案的被告時,在法院內用肩撞和揮拳襲擊兩名男女,他事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最終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