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桂芬前下屬透過公司戶口洗黑錢近3千萬元 囚4年10個月
「黃氏家族」長兄黃桂芬(後改名黃進一)及二弟黃桂榮捲入一宗詐騙港商的案件,被控串謀詐騙等罪。黃桂芬於2018年獲法庭保釋後,墮樓身亡;黃桂榮和另一人則於2021年被撤控。同案另一名被告、曾任黃桂芬下屬的公司經理,涉透過公司戶口洗黑錢近3千萬元,被控洗黑錢罪名。經理否認控罪,自辯稱黃桂芬曾向他稱,有客戶會把錢存入戶口,但他對戶口被提存逾千次的事並不知情。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張潔宜指洗黑錢屬嚴重罪行,間接鼓勵犯罪及使犯罪得益正當化,惟無證據顯示款項來源、被告的參與程度、組織及精密程度等,終判被告囚4年10個月。
被告葉志偉(43歲),報稱公司經理。他被控於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以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兩個戶口,處理逾2900萬元黑錢。
張官判刑指,涉案共一千多筆款項,牽涉2900多萬元,歷時七個月,但其中一半的款項來自於律師樓,未能確認款項性質,故判刑時僅會考慮總金額的一半。張官續指,無證據顯示涉案款項的來源、被告的參與程度、過程的組織及精密程度等,決定以5年為量刑起點。最後考慮到案件延誤對其家人造成的影響,酌情扣減,終判被告囚4年10個月。
黃桂芬曾被控串謀訛騙,獲保釋後數小時墮樓身亡。(詳看下圖)
黃桂芬於2018年獲准保釋後 在油麻地一停車場墮樓身亡
黃桂芬(後改名為黃進一),及其弟黃桂榮,原本被指涉及一宗港商申請1億元人民幣投資基金後,疑遭誘騙到深圳禁錮勒索的案件,兩人原被控串謀詐騙罪。但黃桂芬於2018年被捕提堂並獲准保釋後,即晚在油麻地一停車場墮樓身亡,法庭撤銷其案件;而黃桂榮及同案另一被告,亦於2021年獲控方撤控。案件只餘下本案被告葉志偉須面對審訊。
另葉在庭上透露,案發時他替黃桂芬工作,黃曾向他稱黃旗下的中介公司會轉介客戶向內地銀行借款,但因部份客戶不方便還款,中介公司有時會替客戶先還款,客戶其後再還款給中介,因此會有款項存入涉案的卓越萬利公司的戶口。惟法官張潔宜認為戶口涉不正常運作,涉案公司既無經營業務,亦無持物業,戶口卻有頻繁交易,不接納經理辯解,裁定他洗黑錢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6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