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指陳志全未出席會議 辯方質疑作供有誤 趙家賢不予置評
民主派初選案16名被告審訊今(21日)午續,認罪被告趙家賢在辯方盤問下,承認他因為希望在判刑時,獲得多於三分之一的認罪扣減,才會擔任控方證人。另辯方質疑,趙庭上供稱陳志全曾經出席協調會議,與其書面供詞並不相符,而且當時陳其實正在主持網台直播節目,故只派了助手出席。趙回應稱,腦中有陳志全和助手出席會議的畫面,同時相信辯方提供的資料,只能回應「不予置評」。惟他在法官追問下,坦言無法解釋。
趙家賢今午接受陳志全代表大律師馬維騉盤問,他稱大概於2012年陳當選立法會議員後認識對方。馬問趙,會否同意陳一向被譽為「一名盡責的立法會議員」。法官李運騰打斷問,趙不曾任立法會議員,能否回答這個問題。趙表示,以他所知陳很盡責,因他從民主建制兩派均有聽到陳獲得如此讚許,他亦留意到陳在會上就議案提問都有所準備,也同意不曾把陳視作本土抗爭派。
同意戴耀廷表現得像本土抗爭派
此時法官陳仲衡突然問趙,會否將戴耀廷歸類為本土抗爭派?趙思考良久,未有回答。馬遂問,戴是否偶爾表現得像本土抗爭派,趙同意。而針對陳,趙就指會把他視作泛民陣營中的進步派。
馬引述趙於去年9月錄取首份「無損權益口供」,問他是在何時有認罪的意向。趙思考良久後,回指是在2021年。馬提到,本案首次於2021年3月1日首次提堂,追問趙是否在同年尾已表態認罪。趙表示已不記得。
之後馬問到,趙願意擔任控方證人,是否因為希望在判刑時獲得認罪三分之一扣減以外的進一步額外扣減。趙承認,此乃其中一項考慮因素。馬再問,當時趙是否透過法律代表轉達,抑或是在警方詢問後,表示自己願意擔任控方證人。法官陳慶偉提醒,趙的答案可能會披露到他與其法律代表之間的討論,觸及法律保密原則,他沒有責任披露。趙拒絕作答,只承認警方曾與他商討出任控方證人一事。他補充,2021年6、7月左右,已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助查。
趙供稱陳志全出席新東協調會議 辯方指陳當時主持網台直播節目
馬繼而指出,趙在該份口供中曾指陳並無參與2020年4月14日於教協舉行的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只派了助手蘇浩出席,但在庭上看過民動總幹事黎敬輝擇錄的會議筆記後,改稱陳有出席該次會議。但事實上,當晚陳與「快必」譚得志主持網台D100直播節目《人民主場》,並播出相關節目片段。趙解釋,他只知道陳曾在網台主持節目,惟不知道節目名稱、節目是否直播等。
被問及庭上播放的節目片段有否令到記憶動搖,趙思考片刻後,回答:「我回想到蘇浩同陳志全係教協嘅畫面,而當然我真誠相信你提供嘅資料真確,所以我只可就你嘅提問回應no comment(不予置評)。」李運騰問,趙是否無法解釋,為何他印象中陳有出席會議,但另一邊廂又能在別處主持節目?趙同意。
趙家賢聽到協議會中聽到民主動力 便「豎起耳仔聽」
趙其後補充指,他在錄取首份口供時,只記得蘇有出席該次會議,但未能確認陳有否一同出席,所以警方就直接紀錄為陳有派代表出席。至於他本人當日有份出席會議,但因需要出席區議會會議而遲到。馬問,協調會議期間,趙是否忙於處理區議會公務,偶爾會留意戴有否亂說話。趙回應指:「未必淨係佢,有啲與會者會攻擊民主動力係『大台』,係度欺壓緊啲素人,當我聽到民主動力,我都會豎起耳仔聽嘅。」
馬指,陳志全不曾出席任何協調會議,並播放陳於5月5日主持《人民主場》的片段,再指出當晚陳同樣沒有出席新東第二次協調會。趙停頓20秒後,始才重申他回想起蘇和陳曾出現會議上,「因為我係法庭作證,只可以講我知道嘅。」馬追問,有沒有機會是趙記錯?趙稱:「每個人係唔同時候都有機會犯錯,呢個我係同意嘅。」但趙否認辯方所指,陳志全不曾出席任何協調會議。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