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屍案被告認綁架前女友 官斥吸毒就要承擔責任 再囚18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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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冰毒的中年漢,4年前在將軍澳寶林邨打死收他的女朋友,並把其屍體藏在床底。他事後被捕,揭發他殺人後曾粗暴綁架前女友,為求見兒子一面。中年漢早前已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他之後又承認綁架及襲擊其前女友,案件今(12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時指這是一宗傷感的案件,但認為被告只能怪責自己,不能歸咎於毒品,既然選擇了吸毒,就要承擔負任,判他就綁架女友等囚18個月,與其現有懲罰同期執行。

被告羅偉文,50歲,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管有攻擊性武器、綁架、盜竊、及兩項刑事恐嚇等,合共6項罪名。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月28日,在慈雲山慈樂邨樂誠樓地下外襲擊姓羅女事主;無合理權限或辯解管有一把刀;並在慈雲山某處,在違反羅的意願下,將她非法以武力帶走;及偷竊屬於羅的手提電話。控罪另指,他分別在今年3月9至11日及3月15至17日,在香港某處威脅羅會使其人身體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被告羅偉文(黑布蒙頭)。(資料圖片)

受冰毒影響而殺人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前妻育有一名32歲的女兒,與前女友(即事主)育有一名16歲的兒子。辯方指被告受冰毒影響下殺了人,之後感恐慌,想爭取時間見兒子,但事主不知情並拒絕其要求,被告才在受冰毒影響下犯上本案,強調被告只是想拉事主去見兒子而已。

對事主的襲擊行徑野蠻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已因謀殺罪判囚終身,本案判刑只是學術性質。法官又指,任何人都沒有吸食毒品的藉口,既選擇了吸毒就要承擔負任,更何況吸毒本身已是刑事罪行。事主受傷不算嚴重,但被告的襲擊行徑野蠻,不管他當日手持是生果刀或軍刀,其攜帶及展示該刀的意圖明顯,所幸的是事主無受到任何刀傷。

綁架因為家庭糾紛及口角引起

法庭接納被告綁架事主非出於挾持人質或索取贖金的意圖,而是由家庭糾紛、口角再引起,亦接納被告搶去事主的手機非出自於貪心,最後判被告就6罪入獄18個月,並與謀殺案刑期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100/2022

被告羅偉文早前因殺死女子劉莉芝,並把劉的屍體放在床下底,被裁定謀殺罪成。(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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