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屍案|被捕後承認對死者拳打腳踢 被告藏屍後全屋清潔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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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涉殺死同居女友後,把屍體藏於床底。中年漢否認謀殺罪受審,案件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庭上播出被告被捕後的錄影會面,被告在會面中承認曾將死者雙手捆綁在床邊靠窗位置,更曾至少兩度對其拳打腳踢。至被告某天從睡夢中醒來,發現死者躺在地上沒有反應,便將其藏於床底。被告另表示在藏屍後有作全屋清潔,稱:「死咗人還死咗人,都要清潔㗎」。

案發時隸屬東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何龍供稱,於2019年3月20日凌晨時分,奉命到將軍澳寶林邨尋找死者劉莉芝屍體及可疑物品。何與同僚首先到死者單位外按門鐘和拍門,但未獲回應。其後有警員將在被告羅偉文身上發現的鎖匙帶到現場,何進入單位後作快速觀察,發現廚房、廁所、客廳沒有人影。而廳內有一張碌架床,警方即判斷唯一可藏屍地點在該床下層,因為上層滿佈雜物。

警員到單位發現死者屍體 已見屍斑

警員遂移開床上的床具及左邊床板,發現一張白色被子蓋著整個床下儲物空間,掀開被子即發現死者的屍體。此時,屍體已有屍斑,身體手、腳等外露位置有瘀痕,死者背向天,面部微微轉向左。警方原打算移開死者身上的粉紅衣物,但發現它似乎纏繞著死者的頸部,並連著一條白色耳機線。警方其後待法醫到場再按其指示移動屍體,何另確認未有在單位內發現任何毒品及吸毒工具。

庭上隨後播放被告錄影會面片段,他稱與死者經朋友介紹認識,為朋友關係,於案發約一個月前搬到死者家居住。被問及兩人是否男女朋友關係,被告稱:「唔知算唔算,佢有好多男朋友」。被告另指,他最後一次見死者是在5至6日前,稱:「佢(死者)食完毒品咪發癲囉,佢日日都食㗎啦」。他指,死者當時醒來,將家中物品扔出走廊,之後更曾試過跌下樓梯。

被告形容死者「間歇性嘈喧巴閉」,所以他曾摑對方兩次,並斥:「唔好嘈啦」。死者則繼續不斷大叫,一時又從廁所出來稱遭強姦,一時又將東西扔出屋外,又斥被告為「通緝犯」。被告因而用毛巾綁住死者的雙手,再綁在近床的窗框上,之後便到沙發上睡覺。被告自言他亦有吸食毒品的習慣,所以並不清楚時間,但經常會被死者吵醒,因而試過用腳踢她一至兩次,稱:「佢成日都發癲,想佢靜一靜咋」。

被告稱雖無血跡 但亦全屋清潔

及至3月17日凌晨,被告睡醒便發現死者躺在地上,拍她亦沒有反應。被告遂「驚一驚」,想報警又不敢報警。過了逾半小時,被告最終決定用被子包著死者放入床底,再用衣服包著其頭部。被告指當時地下沒有血跡,但仍進行了全屋清潔,稱:「死咗人還死咗人,都要清潔㗎」,又指自己「日日都會清潔」。被告之後約在3至4小時離開單位,並致電哥哥稱:「我好似殺咗人」,惟對方並不太相信。被告另之後曾兩度重返單位收拾個人物品,其中一次是在朋友陪同下前往。

被問及當時是否確認死者已死去,被告自言不敢確認,但又指死者半個小時都沒有郁動。被告另稱不清楚他當時是什麼狀態,自言當日有吸食冰毒,更是「日日都有食」 。

被告羅偉文,50歲。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3月17日,在港謀殺劉莉芝(34歳)。被告否認謀殺罪,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案件編號:HCCC1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