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及滑板車最快年底合法化 限時速25公里 風火輪未能合法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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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於近年就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或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展開立法工作,研究是否可以安全使用。據了解,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只可於指定單車徑,例如將軍澳、白石角等單車徑使用,而且時速限定最高25公里。至於「風火輪」、電動平衡車等,由於沒有車頭燈、制動系統等,則仍然無望合法使用。

雖然近年街上不時可見「風火輪」、電動滑板車等在街道上飛馳,然而按照現時法例,全部都並不合法。運輸署近年就相關電動可移動工具展開立法工作,根據立法會文件,當年曾提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風火輪」、電動雪屐、電動滑板,以及電動單車等。

當年政府曾提及多款電動可移動工具,但預料最終只有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有望合法。(立法會文件)

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最快年底合法化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為運輸署相關研究小組的成員之一,他表示按現時進度,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經試驗、公開諮詢後,其他電動可移動工具則暫未會合法。他續指,兩款合法化的工具,都有一定規定,例如必須設有車頭白燈及車尾紅燈、車尾反光板、有效的煞車制動系統等。另外,由於過往不時有相關工具自焚的意外,因此電池亦必須有安全認證。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資料圖片 / 歐嘉樂攝)

時速最高25公里 只可於指定單車徑使駛

車速方面,最高限制為時速25公里,李耀培指,現時傾向規管進口商,進口的相關工具在設定上,便以時速25公里為上限。他又指,擬訂立的條例、罰則均參考單車的規管,相信用家之後都須戴上頭盔。

不過,即使合法化後,亦並非所有場所都可使用相關工具。過往政府曾於將軍澳海濱公園,以及白石角海濱長廊試驗有關工具,李耀培指,立法後除了行人路不可使用有關工具,亦非所有單車徑可使用,用家只能於指定單車徑行駛,屆時會包括上述兩條單車徑;至於其他單車徑,要再審視是否有足夠空間,可以安全使用。

風火輪未有望合法

雖然政府最初亦有提及「風火輪」等工具,但是次立法並不傾向將之合法化。李耀培解釋,未合法化的電動可移動工具,都未必有車頭燈等設備,亦欠缺有效的煞車制動系統,故最終未能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