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兄涉36刀殺弟 死者妻稱未見兩兄弟爭執 丈夫居舊宅屬其人權
六旬雜工與胞弟涉因電費爭執36刀斬死親弟案續審,死者的妻子今午(16日)作供,她稱過往曾與被告在案發單位同住,認為他們兩兄弟「無乜嘢」,亦未有見過二人爭架,案發當晚曾與丈夫通電,丈夫也語氣平靜,並叫她有空上單位拿錢交電費。她又解釋,丈夫沒有跟她及兒子搬到公屋,因丈夫工作用工具仍在舊單位,又指丈夫的父親遺囑列明其夫亦持有該單位,丈夫喜歡留在該處屬其夫的人權。
被告卜水強(65歲,酒樓雜工)否認謀殺,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謀殺其胞弟卜偉根(60歲,電工,下稱:胞弟)。
指丈夫為方便而住涉案單位
死者卜偉根的妻子卜映華供稱,她生於內地,80年代與死者結婚後移港,二人育有兩子。他們一家四口原本住在涉案單位,2005年兒子成功申請公屋,她便隨兩子搬走。但因丈夫長期把上班工具放在涉案單位,為了方便就繼續住在涉案單位。
無目睹過被告與其夫爭執場面
卜映華形容,兩兄弟關係「冇乜嘢」,同住時「有事講下嘢,冇事冇嘢講」,但沒有目睹過二人爭執場面。而案發當晚,丈夫來電著她有空便來收錢交電費,語氣平靜。她回答「好」後,丈夫沒再說話,她以為對方掛掉電話。
認口供有出入因當時心情不正常
卜映華又指,兩兄弟關係一般,因為被告沒有交伙食費,所以不會煮飯給他,但就不記得她曾在書面供詞中,提及二人因為金錢糾紛關係惡化。辯方質疑,卜在錄口供時指曾在電話中聽到兩兄弟爭執,惟她在庭上否認此說法,只稱當時聽到丈夫提起被告之前扔掉鞋子,至今仍未賠償。對此卜說:「當時你落係我心情⋯(證供)唔同係好正常,(丈夫)生勾勾畀人殺死喎。」
丈夫想留在舊住處屬其人權
針對其夫沒有跟隨她和兒子遷往公屋一事,卜映華解釋,因為其夫的先父遺囑列明,她的丈夫有份持有涉案單位,所以他沒有遷出單位,卜映華又稱:「呢啲係我先生人權囉,佢鍾意去嗰度就去。」
聆訊明(16日)續。
案件編號:HCCC1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