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約公屋|元朗選址擬重用舊環評申許可 長春社批評「做壞手勢」
簡約公屋位於元朗的攸壆路地皮,北部地盤位處濕地緩衝區,環保署擬以新鴻基地產於2014年提交的環境評估報告申請環境許可證。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周藹銓認為,政府表明會再核實該區最新生態情況,等同已默認環境會隨著時間改變,此前已稱生態價值低是「過於武斷」,亦會「做壞手勢」。她又提及,環保署審批環境評估過程並不透明,建議政府應作為「示範單位」,再次進行環評如實反映發展對環境的影響,從而作出補償措施。
「簡約公屋」元朗攸壆路選址:
長春社早前比對該份近10年前的環評報告,攸壆路地皮發展商僅獲容許集中在南面地盤發展住宅,可提供的單位為106伙,只有兩層高,反之簡約公屋不但會取用北部地盤,單位數目達2,100個,相差近20倍,樓層共三層。
周藹銓今日(14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表示,當年發展的環評報告與目前簡約公屋無法相提並論,兩者無法類比,質疑政府能否以舊有報告作為基礎,為簡約公屋申請環境許可證。
未核實前明言該區「低生態重要性」 長春社:過於武斷
對於政府綜合回應指該地段是「低生態重要性」,建築署已委聘顧問進行環境及其他相關技術評估,核實該地段內現時的生態狀況,確認環評報告結論有效後再向環境署申領環境許可證。 周藹銓表示,政府此舉等同默認環境會隨著時間改變,需要就著最新生態情況進行核實,認為於未做核實之前則明言該區生態價值低是「過於武斷」,認為並不公允。
她強調,於當區進行工程對於環境的影響不只限於建築方法,亦包括早期土地平整、渠道鋪設、甚至之後運作的噪音及光污染,全都是環境成本。
周藹銓續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本身精神應該就著最新環境情況及狀態,以評估發展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倘政府取用時間久遠的環境評估,擔憂生態價值會被低估,補償措施亦可能不足,從而「做壞手勢」,未能完整評估該區發展對環境造成的負擔。
周藹銓指出,現時法例並無規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時效性,決定權交予環保署自行評估過往報告是否有效,但她認為審批過程並不透明,無法得知該署基於甚麼原因審批過去環評報告仍然有效。周藹銓建議政府應作為示範,進行一次完整的環評,如實地反映該區生態現況、發展對環境的影響,從而作出補償措施。
「簡約公屋」八個選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