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鄭達鴻開審前收區諾軒信件 區覺鄭被黨連累 學習知進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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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繼續,代表公民黨鄭達鴻的律師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盤問「從犯證人」區諾軒時,披露區在今年1月,即本案開審前不久,曾寫了一封「私信」給鄭,提到公民黨內也有人認罪,稱他難明當時公民黨的行為,又認為鄭及同屬公民黨的被告李予信,是受該黨當時的行動所連累。之後區在信中提及他人生中連累的人也不少,稱最近看了很多中國自由派的書,倘尚有人有志,要學習如何在內地生存及知進退,並引述他人說民主運動總是牽牽絆絆,又自言氣數已盡。

代表鄭達鴻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從控方不會引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中,有一封由區諾軒寫給鄭的信件,鄭收信日期為2023年1月26日,但區稱只記得他是1月時寫,但不記得日期。本案今年2月6日開審。

被告鄭達鴻(圖)的律師開始向區諾軒作盤問,並提到區在開審前寫給鄭的一封信。(朱棨新攝)

區諾軒開審前曾寫信給被告鄭達鴻並提公民黨的事。(詳看下圖)

區提及公民黨3人認罪兼落口供

潘引述信中的部份內容:「港島的狀況幸好較其他區好,但始終主要關鍵,是個人的行為。Michael 多言論上硬傷;Clarisse 較好,我猜,你們的關口是黨的活動行為連累吧。作為外人,我是不太明白CP 的人想什麼,佢哋三個PG+落口供,他們該有和你交流,你也明白此中邏輯吧?(還是根本各顧各的⋯)問題是,他們說的內容的程度是不足的,大概不去到實質過程、實據,是不行的(看看我)。

連累是指公民黨的記者會

潘有問區,他在信中提到「連累」的意思,區說:「佢地(公民黨)搞個活動,如3月25日記者會,咁的確係一個連累意思。」控方早前播放公民黨於同月25日的記者會,楊岳橋在記者會聲言,若民主派取得過半議席,而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未有回應五大訴求,該黨將會否決所有議案和撥款,繼而迫使對方解散立法會重選及辭職。

楊岳橋在2020年3月25日一個公民黨的記者會上,曾提及必要時會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資料圖片)

民主運動總是牽牽絆絆

庭上再顯示信中另一段落:「不知有否和你說過,區某踏入政壇,伊始自2007年CP實習計劃,不是DP,Bonnie係08年,佢那年幫完Alan Leong ,在我面前大哭了一場。我決定選 DC 時無揀 CP 去左 DP,多少係不太buy好民粹主導的路線,不是說DP便好,它有它問題,只是聯想到我們的苦難— 若CP不是2020年3月不知想什麼,忽然「搶疆」開Press Con,汝等處境必截然不同,那不是搶民粹又為何?有必要嗎?這也不是你和信可左右,結果誤了你們。當然,我人生裡連累人的也不少,正如 Margaret 說,民主運動總是牽牽絆絆。展望將來,需要的理論基礎更高,也不是沒想過,這兩年,區某讀了很多中國自由派的書籍,我認為將來倘尚有人有志,應學學錢理群、張千帆、章詒和怎樣在內地生存,知進退。只是,區某氣數已盡,此事一過,能否仍立於天地之間,尚未可知,君亦宜珍重、保重。」

區認信中亦提及過李予信

潘再問區,信中提及的「信」,是否指受審的另一被告李予信,區諾軒確認:是。潘繼續問及其他問題時,但庭上仍顯示著該信內容,區即表示:「不如閂咗封信先,私人信嚟。」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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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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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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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