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文件有提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呢個係戴耀廷的共識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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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審訊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繼續,認罪的區諾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港島區在協調會議中,未有就否決預算案達共識,有法官指,第一個協調會議的相關文件中,有提及否決預算案,區稱:「我會話呢個係戴耀廷嘅共識,唔係與會者共識。」又解釋會上確有討論過,但沒有達成共識。

區諾軒作供時提及當時沈旭暉亦曾就「35+」辦過交流會。(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沈旭暉亦曾辦交流會

區作供時,先就他上周五提及的「沈旭暉35+交流會」作補充,區指沈旭暉於2020年亦有在報章提出35+說法,但沈提出的是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沈於同年3月有和功能組別相關人士開會及交流意見,區當時亦有出席。區指該次會議中,出席者包括工程界的黃偉信、飲食界的林瑞華、之後改為參選新東的林景楠等,他們均曾表達不支持預算案有綑綁式立場。區又該,該些人士之後仍有會面,但沈並無出席。後來林景楠決定改為參與新東選舉,所以不再屬該批人士,衛生服務界就未有人參與。

區又指,公民黨的林瑞華曾向區表達對否決預算案有兩難情況,但他的意見有多大程席代表其黨,則要更多論據支持。

區諾軒指港島區無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文件上提的只識,是戴耀廷的共識。(資料圖片)

港島區協調會文件有提否決預算案

區之後被問及港島區的協調會的事,他指當時與會者對否決預算案未有共識,會議上亦有人提出異議。法官李運騰即指,既然未有共識,為何協調機制初稿中有提及否決預算案。區謂:「我會話呢個係戴耀廷既共識,唔係與會者共識。」區進一步稱,戴耀廷當時因應有不同意見,故用這個字眼,以統攝其他人觀點。法官陳慶偉指「攝」字有「控制」、「威嚇」的意味,區之後改用「迎合」。

有討論過但之後無觸及此事

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繼而問區,以區是否指港島區未有就預算案達成共識,區說第一次協議會議上有討論,但之後沒有談及此事,區說:「所以叫唔上一個共識。」

傳統民主派望議會過半爭議價能力

區續指,當時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有兩種看法,第一種看法為透過取得立會過半議席,以爭取議價能力,而傳統民主派持有此看法;另一種看法則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等向北京施壓。

區諾軒指2020年6月出現《墨落無悔》聲明後,各方看法出現變化。

墨落無悔聲明說出台後發生變化

區指,此兩種看法的角力至2020年6月時,發生變化,尤其是《墨落無悔》聲明書出台後,因為不同民主派光譜有不同的人,若有聯署要他人表態,會減低模糊性,即簽署者更少空間「走盞」。但區亦指,當時有人表示若當選後,必定會否決預算案。

民主派對否決預算案持不同立場

潘熙指就否決預算案,當時除了使用「必定會」、「會運用」和「會積極運用」字眼外,亦有民主派人士認為不應就預算案有綑綁立場,區同意,並說:「總有人唔表態,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引來庭上大笑。被問及有什麼人屬第四類別,區指較早前所講及的功能組別人士。

區寫信予鄭稱覺鄭等人被公民黨連累

潘熙又讀出一封鄭於在今年1月26日收到區寫給他的信,當時跟離開審不足兩星期,區在信中提到覺鄭及同屬公民黨的李予信受其黨連累,區亦慨歎自己連累的人亦不少,更稱或要學學章詒和等人,如何在內地生存和知進退。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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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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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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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