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9名穿深色衣物在封鎖區被捕男子 全被裁定暴動罪成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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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2019年11月圍堵被大批示威者佔領的理工大學,同一時間,港九多區有多人聚集,並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警方期後封鎖旺角部份範圍,並拘捕逾200人,其中9名黑色裝束在區域內被捕男子,否認暴動罪名,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審訊,暫委法官鄭紀航指各人的衣束與示威者相似,又指他們身處暴動現場,仍決定留下,認為他們是想助長現場參與暴動者的聲勢,今(18日)裁定9人全部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4日作求情,並會在3月11日為9男及1名早前已認罪的女學生一同判刑,並會為該女生索取教導所報告。

9名被告:黃權龍(技術員)、高晞朗(學生)、林子浩(運輸工)、李沛翹(數碼媒體工作者)、馬奕熙(學生)、彭大展(侍應)、宋博通(電腦技工)、鄧永明(學生)、董浩霖(檢查員),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

官指裝束與反修例示威者相似

鄭官在裁決指,9名男被告當日被捕時身上均有深色衣物或鞋,部份備有口罩,認為他們的裝束與反修例時期示威者相似,相信他們亦是同路人。且當日案發現場有暴動情況發生。控方證據亦顯示,案發現場衝突已歷數小時,警方並不斷發出警告並發催淚彈驅散,至晚上約11時才作封鎖及拘捕行動。鄭官認為,若被告們不是意圖參與,不會進入該範圍,故推斷各被告是知道當時正發生暴動,但仍決定留在現場,相信他們此等舉動,是想壯大暴動聲勢,以鼓勵及協助其他參與者,目的是破壞社會安寧,故認為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證明9名男被告干犯暴動罪,裁定9人全部罪成,並會押後至3月4日聽取各被告的求情。

同案的女被告林君悅(18歲,學生),去年8月已認暴動罪,鄭官先為她索取教導所報告,並把其判刑押後至3月11日。

案件編號:DCCC766/2020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港九多區均有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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