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准許回報削至8% 減電費5%未有保證

撰文:梁煥敏 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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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與兩電達成協議,同意新一份為期15年《管制計劃協議》的准許回報率由現時9.99%降至8%。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認為水平合理,平衡各方利益,預料生效後電費可減5%。不過,兩電都指電費受一籃子因素影響,未能承諾減電費。
學者和環團都認為,即使准許回報削至8%,但兩電長遠陸續有新機組落成,電費勢增。

(資料圖片/鄭劍峰)

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25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與兩家電力公司開會後達成新協議,新協議由上次基本 10 年加 5 年續約,變為15年,於2033年屆滿。兩電協議生效時間不同,中電將於明年10月1日生效;港燈生效日期為2019年1月1日,同樣於2033年12月31日到期。

兩電未有承諾減電費
協議將目前兩電准許回報的9.99%下調至8%,黃錦星表示,若其他因素不變,2019年電費料減5%。不過,兩電都指,電費受一籃子因素影響,未必能減電價5%。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表示,燃料成本每年的波幅較大,亦為難以上預測電費的主因之一。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表示,現時難以預測2019年的電價實際波幅,「向前望用氣量會增加,跟現時不同。最快於明年才能預測,當中,(准許)回報率只為片面一部份。」

除下調兩電准許回報外,新協議的主要改動還包括改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電網的安排。黃錦星表示,短期內不會有新供電源頭,而新規管期會有準備工作,為日後引入新供電者作準備。另外,未來兩電與港府檢討燃料費的次數亦會更加頻密,冀電費更能反映實際情況,但新檢討次數要視乎實際情況。黃錦星表示,可參考與煤氣公司和石油氣公司的合約,每月或每季檢討燃料費。

環境局長黃錦星(中)今年4月宣布兩電的准許回報率將下調至8%。(林若勤攝)

兩電認為新回報率合理
中電認為新回報率合理,平衡各持份者。若將中電2016年利潤用新回報計算,利潤會減少21億。同時,中電會推行上網電價,向客戶購買以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有關措施料於明年第四季落實。港燈則對達成新協議感到高興,認為新協議是互惠互利,能平衡社會向持份者利益,相信市民可繼續享有優質電力服務及合理價格。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與兩電的新協議中,以發現對未來的4個能源政策目標。(林若勤攝)

學者環團對電費減幅不樂觀
城大能源及環境政策研究所總監鍾兆偉對檢討表示失望,認為若政府不引入新供電者,兩電只會無止境增加投資成本,電費只會有加無減。他又批評15年期的協議過長,而政府完全未有引入新供電者的計劃。環保團體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亦認為減5%電費是過份樂觀,若兩電合共投資100億建造的海上液化天然氣站落成,加上天氣然發電成本比煤貴,電費勢增。綠色和平則認為上網電價制度可增加市民投資可再生能源的經濟誘因,及打破兩電壟斷的局面。不過,制度能否成功將取決於細節內容,例如怎樣制定上網電價的水平,有沒有公開和透明的檢討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