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推太陽能板試驗計劃 年慳三成電費 倡兩電回購電力
為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日本、中國及台灣早已實施電力回購政策,惟本港至今未開始討論。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WWF)去年6月推出「社區太陽能發電計劃」,資助大澳3間棚屋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發現每戶每月平均發電量達125度電,約佔用電量逾三成,惟太陽能發電回本期長達35年,本港難以大規模實行。基金會建議兩電仿傚海外,以每度電4元回購太陽能電力,鼓勵市民使用可再生能源。
大澳作太陽能發電試點 政府支援不足
據政府中央政策組資料顯示,全港有超過23萬棟樓宇天台適合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如全數安裝太陽能板,每年可供應逾40億度電。基金會於去年6月開展「社區太陽能發電計劃」,先在大澳的三間面向西南方棚屋作試點,全數資助用戶安裝太陽能光伏板。基金會氣候及公眾參與主任杜珮煒指,每個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成本約需7萬元,每塊太陽能板約為1,000元,提供15個月免費保養及維修服務,其後用戶需付款維修。
她指,目前有20戶大澳居民申請有關計劃,但由於系統及其安裝成本高昂,且政府支援不足,未來或不能全數資助其他用戶。她續說,首批計劃的3間棚屋,總安裝容量為6000瓦,年輸出總發電量達6000至7000度電,供居民及村內用電。
太陽能助省2,500元年電費
杜珮煒介紹,太陽能只可於日間發電,接近傍晚6時便無法輸出電力。根據基金會的統計顯示,去年11月至12月期間,1戶安裝容量為2000瓦的屋頂式太陽能系統,冬季每月平均發電量達100至125度電,以一般家庭平均每月用電量為380度電計算,該系統每月可供應3分1家居用電,每年可節省2,100元至2,500元。
環團倡電力公司回購
不過,由於系統成本不菲,回本期長達30至35年。杜珮煒表示,本港未有上網電價政策,向太陽能系統安裝戶提供合理回報,認為政府可參考日本、中國及台灣等地做法,與電力公司在2018年簽訂新《利潤管制倡議》時,要求電力公司回購市民用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初期回購價為每度電4元,「村民的太陽能系統發一度電,中電就用錢買回一度電,並納入其電網給其他人使用,而村民仍按過往交電費。」她預計回購可降低系統回本期為8至10年。
首批用家讚節省電費
早年在大澳以捕魚維生的梁明枝,為首批安裝太陽能發電的用戶,去年8月獲資助在屋頂舖有20塊太陽能板,安裝容量為2000瓦。他指初時對該系統抱懷疑,「不知道太陽能是否有效,但聽介紹後明白可減少污染,儘管試下。」但他坦言,長者經常要爬上屋頂清潔系統較吃力,而貴價裝置費亦會嚇退不少人。
居於大澳逾40年的馮轉娣則指,棚屋屋頂裝有15塊太陽能板,「之前冬天每期(兩個月)電費逾千元,安裝系統後,發現最近的電費節省約200元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