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金鐘衝突|4被捕男女行動路線與裝備跟示威者一致 裁暴動罪成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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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金鐘發生暴力衝突,示威者佔領夏慤道,並向政總投擲汽油彈等,事後達96人被控暴動。其中4男女不認罪受審,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練錦鴻指,當中3名被告的行動路線、衣著裝備均與示威者一致,是藉此鼓勵及協助他們,餘下一人手持長竹站在路中,反穿仇警上衣及管有噴漆,屬有意圖到場參與其中,裁定所有人罪名成立,下令他們還押至本月13日,與同案另外5名早前已認罪的被告一併判刑。

其中兩名被告是姊弟

4名被告鄧頌城(21 歲,學生)、林翠雯(32 歲,中學教師)、劉彥昭(36 歲,音樂人)及林志豪(30 歲,工程師),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兩名林姓被告為姊弟關係。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並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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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走向催淚氣體的源頭

審訊期間,各被告均有出庭作供。但練官拒絕接納他們的辯解,鄧稱他不巧混入示威者群中,卻偏偏走向催淚氣體的源頭,「走過戰場一樣的地段」,若他有心避開衝突,大可走向中環方向暫避,而非前往金鐘。以當時熾熱的社會氣氛,鄧作為一名大學生,不可能察覺不到其衣著裝備與示威者相同,如想與示威者劃清界線,沒有可能會接受陌生人強行送來、容易惹人誤會的眼罩、頭盔等。

當時身處金鐘怎會看不到衝突

練官又指,林姓姊弟稱當日在偏離遊行路線的金鐘道看不到任何衝突、火光或催淚氣體,此等說法對一個視力、聽力、嗅覺正常的人來說是完全不可能,相關錄影片段可見,兩人的敘述彷如來自不同時空,與事實根本沾不上邊。即使二人只是參與和平示威,無意加入示威者,也難以明白為何會見到警察會發足狂奔,亦不明白為何姊姊目睹弟弟被制服後,會認為警員正在施暴而上前要求停止,他們選擇留在現場,是贊同示威者理念的表現。

聲曾拜訪牧師另一證人未知此事

至於劉彥昭,練官引述他當日稱要到灣仔陳牧師新居慶祝,但與陳牧師共事數年的另一位牧師出庭作供時,卻不知有此事。劉當日手持長竹,在路中劈腿而立,其姿勢反映了其抗爭的態度,明顯與其辯稱是出於一片好心,把雜物移走以免傷及途人之說法不符。他將一件寫有「Fuck Police」仇警及反共產黨等政治訊息的T恤反穿,是因不欲被認出。而觀乎當日現場有人使用噴漆在建築物等寫上政治口號等,劉管有的噴漆是用作塗鴉。

與參與者懷共同目的

基於上述分析,練官認為鄧、兩名林姓被告在場憑藉衣著裝備協助及鼓勵示威者,他們均與其他參與者懷共同目的,要與執法者抗爭,劉更是有意圖到場參與暴動,裁定全部人罪名成立。

另5人開審前已認罪

同案另涉5名被告:梁德煌(22 歲,技術員)、朱廣華(31 歲,廚師)、劉永健(21 歲,學生)、楊志豪(18 歲),朱喬雋(23 歲,程式工程師)均在開審前認罪,一併押後至本周五(13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1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