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再多2人暴動罪成 軟件工程師因涉案棄讀港大博士課程
2019年9月29日有市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其後在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8名涉案男女被控暴動,當中6人先後認罪,餘下兩名不認罪的被告,今(3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在裁決指,肯定兩名被告是涉案片段中向政總掟物件的人。其中一名今天被定罪的被告在求情時指,他原本獲港大取錄讀博士課程,惟因為涉案,最後亦拒絕了。法官把判刑押後至11月21日,期間替兩名較年輕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所有被告還柙看管。
兩名不認罪被告今被裁定罪成
8名被告:謝曉峰(23歲,軟件開發工程師)、18歲男生、17歲男生、曾憲嘉(27歲)、黃昱翔(23歲)、劉燕嫦(22歲)、游茜茹(25歲)及范瑜(33歲),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除首被告謝曉峰和第三被告經審訊,今被裁定罪成,其他被告早前已先後認罪。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並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首被告推卻到港大修讀博士課程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現為軟件開發工程師,港大表示可讓他修讀博士課程,但首被告因涉本案,希望多賺錢而推卻。此外,第五被告亦剛取得碩士學位。辯方亦呈上退休裁判官曾繁凱,為首被告和第四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法官聽取求情後,決定替第二和第三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11月21日判刑。
第三被告曾涉另一案被判勞教中心
控方庭上透露,第三被告在本案後涉及另一宗案件,被控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經覆核後被判勞中心。根據資料顯示,該被告曾向馬路投擲汽油彈,在屯門法院兒童庭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形容他是「優秀嘅細路」。
曾向政總掟物
法官裁決指,綜合所有證供,包括涉案影片和被告被捕時的衣物,肯定首被告和第三被告是片段中向政總投擲物件的人。法官指兩被告在擲物後沒有離開,被捕前仍然在示威人群中,互相支持壯大聲勢,參與其中。
穿黑衣隱藏身份
法官又指,兩名被告被捕時都是穿上黑色或深色的衣物,方便隱藏身份。他們戴上護目鏡及防毒面具,可防止被催淚煙影響。此外,他們都有可替換的衣物。考慮兩名被告的裝束及裝備,和向政總投擲物件,法官認為他們不可能只是駐足觀看的途人,最終遂定他們罪成。
案件編號:DCCC 2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