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亞視記者「中椒」投訴成立 「噴椒警」難再升職
前亞視記者江川於前年3月採訪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有警員向他施放胡椒噴劑,令他臉部「中椒」,遂向警方投訴,日前警方回覆指投訴成立。據悉,「噴椒警」將面對紀律聆訊,輕則警告「花底」,重則申斥,將來難望升職。有律師更指,既已證明該名警員當時做法有誤,當事人有權民事索償,且以萬元計。而據警方統計,上個財政年度已曾就不同個案賠償約150萬元,比前個年度增約68%。
據江川回覆《香港01》表示,涉事警員向他施放胡椒噴劑,屬「濫用職權」,被列作證明屬實,另警方發現該名警員未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件,屬「疏忽職守」,被列作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而警方將採取適當紀律行動。據知若當事人於1個月內,都未有反對有關投訴結果,警方便會就該名警員展開紀律聆訊,由該警所屬的總區指揮官主持。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在該同袍的個案中,把胡椒噴劑錯誤射向記者,當然是違規,但他更嚴重的是不向上級匯報,除了疏忽職守,內部紀律聆訊會視為不依從上級命令,處分輕則警告「花底」,即「警告並須記入分區報告檔案中」,重則申斥,將來難望升職。
當事人可民事索償 金額以萬元計
江川回應查詢時也指,會否考慮向警方民事索償,則要先徵詢意見。律師黃國桐直言,警方投訴警察課已證明該名警員濫用職權及疏忽職守,故當事人絕對可以就他遭「噴椒」一刻無法工作、受傷等,提出民事索償,估計索償成功機會很高,金額會以萬元計。
不過就有關個案會否演變成七警案及朱經緯案,黃國桐則指機會不大,主因刑事案件的門檻高,要視乎犯案動機,除非該名警員承認當時存心傷害記者,而非維持秩序,否則難言有刑責。
上個財政年度 警方賠償共約150萬元
近年警民衝突日益加劇,因而受傷的市民都曾向警方民事索償,如去年油漆工梁偉文就雨傘運動的旺角清場期間,遭警方動武致傷而成功向警方索償近19萬元。然而這只是部份款項,據政府資料,律政司在2016/17財政年度,代表警務處處長及警察處理209宗民事索償案件,較上個財政年度81宗,增加約58%,共賠償約150萬元,比前個財政年度增約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