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被民事索償金額大增 本年度共賠約150萬元 增近7成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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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油漆工梁偉文就雨傘運動的旺角清場期間,遭警方動武致傷而成功向警方索償近19萬元,不過原來這只是警方大批賠償金額的冰山一角。據政府資料,本個財政年度,律政司已代表警方就市民的民事索償,共賠償約150萬元,比上個財政年度增約68%。

(資料圖片)

據律政司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的資料, 截至今年2月底,律政司在2016/17財政年度,代表警務處處長及警察處理209宗民事索償案件,較上個財政年度81宗,增加約58%。有關民事索償案件中,大部份分類為雜項,達142宗;其次為交通意外索償,有53宗;人身傷害及不當覊留則分別為9宗及5宗。

2宗人身傷害賠償 共賠 24.5萬元

在該209宗民事索償案件中,有 145宗已結案,除了2宗律政司勝訴外,其餘均選擇和解,庫房須就警察行為,向市民賠償150.2萬元。至於警察涉及人身傷害的9宗案件中,7宗尚待處理,2宗已與原訴人達成和解,向原訴人共賠償24.5萬元。

梁偉文去年成功向警方索償近19萬元。(資料圖片)

手腕被警扭至骨折 油漆工獲賠18.9萬

油漆工梁偉文指控警方在2014年人11月30日晚上,在沒有事前警告之下,被兩名警員突然從行人路拉到附近一條馬路,並推落地上,更以襲警罪拘捕並羈留,但經提堂後律政司撤銷檢控。梁指當時受到警方的暴力對待,包括被強行壓制着全身,左手手指遭警員嚴重扭傷,經診斷後證實左手手腕骨折,而左手和背部亦有腫傷,雙眼的微絲血管破裂並有少量出血。他後來就所受損傷向警務處處長作民事索償,去年獲律政司提出賠償18.9萬元和解。

民事索償的部分雖已和解,但梁在周二(28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方非法拘禁、惡意檢控和濫用職權,要求警方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