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中環影裙底被同袍截獲 曾獲銀哨獎志願當警察 認罪候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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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於中環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當場被捕後,並在其手機中發現另外9段拍攝女子裙底片段。他今(17日)在東區法院承認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辯方指被告重犯機會低,自小志願成為警察,在警隊畢業時亦獲頒發銀哨獎,過去在各方面的表現均屬正面,冀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服令及感化報告,期間准保釋。

被告余健華(29歲,警員),被控於今年5月24日在港鐵中環站A出口外一條近畢打街的行人天橋扶手電梯上,拍攝事主X的私密部位,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不理會是否獲得X同意;並於同日於香港拍攝7名事主的私密部位。

被告當天被4男1女按於地上制服,大批途人駐足圍觀。

被告當日被捕情形。(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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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見被告鬼鬼祟祟尾隨揭發

案情指,有警員當日發現被告鬼鬼祟祟地尾隨事主X,即要求增援及跟蹤被告。被告之後跟隨X乘搭往上的扶手電梯,警員在其後方目睹被告將手機放在X裙底下,鏡頭向上地拍攝X裙底。

警誡下稱一時諗歪咗

有警員其後到場增援,在天橋升降機出口位置截停被告,被告表現激動並嘗試逃走,最後4名警員合力制服被告。警方其後檢查被告的手機,除了涉及X裙底的27秒片段外,還發現另外9段於同日拍攝的裙底片段。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一時諗歪咗,先用電話影個女仔裙底」。

被告自小志願當警察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向精神科醫生求診,尋求解決自身問題的辦法。被告自小志願成為警察,在警隊畢業時亦獲頒發銀哨獎,如今將失去其最想做的工作。辯方再指,被告過去在工作、家庭等各方面均表現正面,無案底,重犯機會不高。他在被捕後自願交出手提電話密碼,警方才能發現第2至10項控罪的照片。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亦承諾會重新做人,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案件編號:ESCC185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