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林麗棠老師自殺 被裁校長向校方索償860萬 高院令再擬申索書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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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2019年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庭去年裁定她死於自殺。校董會以管理不善為由,解僱時任校長羅婉儀。羅認為校董會無理解僱,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要求復職,並追討約860萬元賠償。由於申索有多項爭議,審裁官上月要求將案件移交高院審理。案件今(16日)首度於高院提訊,聆案官陳大為下令申索人及被告方分別重新草擬申索書、抗辯書等文件,並在限期內交予法庭及各方。

申索人為羅婉儀,被告為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

案件上月於勞資審裁處提訊時,署理主任審裁官林美施指,申索涉及多項事實及法律爭議,包括校董會解僱羅是否合理、校方調查報告是否偏頗等,另亦牽涉《資助學校資助則例》及《僱傭條例》的法例詮釋,加上雙方或使用死因研訊的騰本為證據,認為高院容許有法律代表參與,適合作妥善調查,指示亦更清晰,因此將案件移交至高院處理。

案件編號:HCA1404/2022

死因研訊時證人供述事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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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訊時校內老師曾提到對羅校長的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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