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海小學林麗棠裁死於自殺 官稱若校長撤辭職建議 事件可避免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的圖書館主任林麗棠,前年一個早上回到學校,上課前突墮樓身亡,死因庭早前就其死因作研訊,並披露林老師10年前曾因被家長報警投訴而患上抑鬱症。後來學校換了新校長羅婉儀,羅對林的表現有微言,事發前一周,羅指林在一次交流活動中未有發通告,叫林考慮辭職,之後又不斷叫林交事件報告。事發當日早上,林向家人發短訊稱:不想再見到校長醜陋的面孔,其妹見字感不對勁,惟未聯絡上胞姊,已收到校方告知林出事的消息。死因為今(29日)裁定林死於自殺。
官認為事件原可避免
裁判官周慧珠認為,林老師選擇在校內跳樓,是因為想令羅校長的事業一併完結。周官認為如果羅校長未有在當年3月5日再召見、羅校長撤回著林老師辭職的說話、林老師被召見時副校有為她作澄清等,事件本可避免。
羅婉儀離開法庭時一直以雨傘掩面,並在多名記者追問下稱:「個官講嘅嘢同事實有距離。」
胞妹感謝法庭還其姊一個公道
林老師的胞妹離庭時飲泣,感謝裁判官還了她姐姐一個公道,及認同其姊在教育的熱誠。她又希望教育局審核羅女事是否可提取其公積金,認為應讓教育界知道,作為上司應如何做,及做了事亦要承擔後果。她又指,其姊過身不是好事,學生也承受痛苦,但希望大家能從得到教訓,不要再有類似事情發生。
教協的代表亦稱,這場慘劇的發生,是一個職場欺凌事件,認為制度上有問題,若當中有改善的地方,希望將來可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東華三院及該校校董會對林麗棠老師的離世感到十分傷痛及惋惜,再次向林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將詳細研讀判決書,切實研究如何落實相關建議,並會致力繼續加強及完善轄下各教育服務機構的管治工作。
林老師的家人在庭發言時不住哭泣。(詳看下圖)
老師不滿羅的語氣及態度
周官裁決時,相信作供的老師專業,他們會明白每一位校長有自己的管治風格,而老師不滿的是羅的語氣及態度,與工作量無關,亦相信老師不會因為工作量多,對羅作出指控。
危機已過但羅咬住唔放
周官又提到,羅在第二次召見林前,已知漏出通告非她一人的責任,而其上司也有責任,但羅卻從沒問責鄭副校,直言難怪有老師認為羅厚此薄彼。周官指,即使澳門交流團的危機已過,羅仍就漏出通告一事「咬住唔放」。
醫生指工作對林很重要
周官認為,漏出通告屬事件的起因,即使林第二次遭羅召見後,稱要與羅同歸於盡,相信她只是指打算在事業上與羅同歸於盡,尚未作輕生決定。從醫生的供詞可見,工作對於林來說很重要,林在第二次被召見後,應該已認定遲早會遭辭退,在事發當日返校後,林應該感到焦慮,亦認為無人可以幫她解決問題,加上對羅有強烈的反感,所以選擇在學校輕生,令羅的事業一併完結。
官指事件多方均有責任
周官指出事件本可避免,亦道出多方在事件中都有責任。若羅當時「對事不對人」,指導林要出通告後,不再於3月5日第二次見林,事件不會發生;若羅撤回著林辭職的說話,事件就不會發生;若林作投訴後,東華三院的主任保證投訴會保密,林會保住工作,事件不會發生;若鄭副校曾幫林作澄清,令林認為自己不用一力承擔事件,也相信事件不會發生。
周官解釋,相信鄭副校在工作上很關顧林,但認為當同事沒能力作出辯解時,也應要為同事「出聲」,直指林當時是要一靠個人幫她「講一句公道說話。」
時任校長及校方列為利害關係人士
死者林麗棠(終年48歲)2019年3月6日在該所位於天水圍的校園內墮樓而死。聆訊探討的其中一個重點,亦在於老師的工作、校長的態度,及校方的處理手法等,故除了林的家屬外,時任校長羅婉儀、教協及東華三院教育科等,亦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
遭學生投訴後患上抑鬱
林老師的胞妹在庭上透露,林在2009年,曾因與學生起爭執,並剪了該學生的體育衫一下,遭學生家長事報警投訴,家長後來理解事件由學生所引起,並有向林道歉,林亦獲校方支持,惟林在這事後卻患上抑鬱症,後來亦由全職轉為半職,並要每年向校方提交抑鬱症的醫生報告。
羅上任後與前校長作風不同
該校在2014年換上新校長羅婉儀,曾到庭作供的教職員均指羅的作風與前校長不同,對老師的期望及要求十分高,討論工作的態度有時亦會不很客氣。羅剛上任時,有一名羅更不喜歡的老師,故初時與林的關係未算最緊長。後來該老師辭了職,羅與林的關係亦轉差。
證人供述事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林工作量大 羅上任後壓力大增
多名老師均供稱,林老師工作量龐大,除了教中文,又要處理多項行政工作,包括圖書工作、書簿津貼、車船津貼、敬師活動、疫苗注射等,林在羅上任後,情緒問題變得更嚴重,她會失眠、沒胃口、經常忘事,甚至「斷片」。
林在會議上遭羅刁難
亦有老師提到羅會在教員會議上刁難林,暗諷她曾在教師發展日暈倒,林發言後「成身震」。羅亦會不時召見林,林每次面談後都會變得情緒低落。亦有老師曾目睹羅直斥林說:「咁簡單嘅嘢都做唔到。」林欲解釋,羅卻說:「收聲,唔好駁嘴。」在場的蔡副校便向林說:「唔好咁準時走囉,4點半後繼續做。」
斥林交流團未出通告
事發前一周,即2019年2月27日,羅得知林就澳門交流團未有出通告,翌日召見原本請了病假的林,批評林的做法可能會影響到保險等問題,在訓斥林的同時,又叫林考慮辭職,當日在場的鄭副校亦記得林有當場落淚。
校內老師作供時曾提及羅校長的出位言行。(詳看下圖)
要林承認所有責任
會面後,林向校內相熟老師哭訴遭羅責罵,指她工作能力不足,又說很容易找人替代她。林解釋已就活動派發便條,不知沒發通告會影響保險。羅卻要林交書面報告,但報告「改嚟改去」羅都不滿意,更要林承擔所有責任,又不斷催林交報告。
林在事發前一天再被召見,林之後在校內一角崩潰大哭,並說:「我死喇,佢(羅校長)叫我自己辭職,消失呀。」後來她停止哭泣,並說:「我要同佢(羅校長)同歸於盡。」她同日下午早退,並往東華三院總科投訴羅,但未有得到具體回應。
老師忙找危機處理手冊
翌日早上,校工看到校舍高處有人的身影,並告知一名老師,老師著校工報警時,校工卻指:「校長話唔好報警。」其他老師得悉事件,亦有人提到校長曾說過類似的話,眾老師在找危機處理手冊之時,校舍傳來巨響,林已從高處墮下頭部重創死亡。
羅辯稱不知林抑鬱如此嚴重
東華三院教育科早在2018年6月,已曾收對羅的匿名投訴,指羅不聽意見,亦對老師不敬等。林亦曾親自到東華三院投訴,教育科的職員卻即把林投訴告知了羅。羅在庭上作供時稱,不知林的抑鬱情況如此嚴重,又稱事發前一周,確曾在情急下向林說:「你知唔知將來再犯,會無公積金,你會唔會考慮辭職?」但強調當時是以擔心、哀求的語氣對林說的。
案件編號:CCDI20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