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康站設施遭破壞案 事後維修費達870萬元 兩男女認暴動候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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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示威者於2019年10月在屯門兆康港鐵及輕鐵站大肆破壞。其中兩名有份參與的男女,今(1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案情指,當日示威者到西鐵站擊打閉路電視鏡頭、指示牌、閘機、玻璃門及噴油,之後又到輕鐵站擊打月台的告示燈箱、電子顯示屏、閘機、閉路電視鏡頭等,兩站事後維修費達逾870萬港元。

兩名認罪的被告:何嘉俊(21歲,地產經紀)及16歲梁姓女生,今承認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及輕鐵兆康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兩人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即於輕鐵兆康站路軌近兆康商場入口,保管或控制一支74厘米長鐵枝、1把鉗子和1瓶噴漆,此罪准存檔法庭不作起訴。

2019年輕鐵及西鐵站曾被破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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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鐵及輕鐵站維修費達870萬

案情指,案發當日晚上9時許,大量黑衣人手持長條形硬物的人集合在西鐵站,其中有人自9時許便開始破壞西鐵站的設施,這些人隨後前往輕鐵站。事後經過點算,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的維修費用分別為7,955,923及793,539港元,合共逾870萬港元。

何在平台被警員制服

案情續指,有警員於晚上9時33分到場,追捕由兆康西鐵站1樓平台逃往兆苑方向的人群。當時一身黑衣、手持一支 74 厘米長黑色鐵枝的何被追上,偵緝總督察溫景亨將其壓在地上,嘗試替其鎖上膠索帶手扣,由於何不斷掙紮,以致未能扣上。另一名偵緝警員之後上前協助制服何,何在警誡下表示:「對唔住,我對以上行為,即係破壞西鐵站表示後悔,我知錯。」

梁站在擲石人群當中

至於梁姓女生,有警員於同一時間在輕鐵站看見數十人聚集及叫囂,期間有人用石頭擲向警方方向。警員目睹梁在人群當中,之後多人跑走,他便上前拘捕梁。

同案另外3名被告雷呈昊(19歲,男學生)、黃健進(33歲,電訊銷售員)、陳朗婷(22歲,女學生),則否認同一項暴動罪受審,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 10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