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中醫港鐵車廂內4摸女生大腿 指事主願意自稱無辜 囚3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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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中醫於一輛由荔枝角駛向深水埗港鐵車箱內,4度撫摸一名15歲女學生的大腿,他辯稱因疫情肆虐而未握扶手,卻意外撞到事主,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報告指被告被定罪後仍堅稱事主同意被摸,更自稱無辜。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10年前已有非禮病人的記錄,今次不但是重犯,更在事主已避開時仍繼續摸她,是加重刑罰的因素,判他入獄3個月。

被告曾韶光(73歲,中醫),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在在一輛由荔枝角站駛往深水埗站的港鏄車廂內,猥褻侵犯15歲女童X。

中醫曾韶光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入獄3個月。(資料圖片)

事主僅15歲當時身穿校服

施官判刑時指,被告10年前曾有非禮病人的案底,被判囚9個月,雖然該案非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但涉及違反誠信,直指被告是再犯者。背景報告指被告仍堅稱事主同意被摸,認為自己無辜,心理報告則指被告對事主無同情心,認為女性很多時不可信。考慮到事主案發時只有15歲,身穿校服,她已行遠幾步嘗試避開,被告仍繼續非禮她,屬加刑因素,量刑起點為2個半月,再加刑半個月至3個月。

事主曾後退但被告仍繼續摸

事主X在作供時指,當日在車廂內頭兩次遭非禮時,未親眼見到被告犯案,亦同意當時認為被告不一定是故意觸碰到她,她曾後退一點嘗試避開,卻續遭被告撫她的大腿兩次。

被告辯稱因疫情而未握扶手

被告卻辯稱,因案發時疫情肆虐,他未有緊握地鐵上的扶手,導致其兩度撞到身旁的伯伯,並意外撞到事主。

官指被告手部動作與握扶手無關

施官裁決時指,事主X在感到被觸碰後,向左望並見到被告,X之後提高警覺,刻意監察被告,更兩度後退欲遠離他,但被告仍繼續靠近,更兩度以手掌上下撫摸X的大腿,其動作與失平衡握扶手無關,認為其行為屬明顯猥褻,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496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