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中醫涉港鐵上摸女生大腿 事主兩後退仍摸完再摸 裁非禮罪成
七旬男中醫涉於港鐵荔枝角至深水埗的車程間,尾隨並多番撫摸一名15歲女學生的大腿。中醫早前否認非禮,更稱因疫情肆虐,他因衞生問題而未有握著扶手至撞到人。裁判官施祖堯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指,被告在事主刻意後退下,仍兩度在列車上靠近,並用手掌上下撫摸X的大腿,動作與失平衡握扶手無關,屬明顯非禮,裁定其罪成。並將被告還押至10月25日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
10年前曾有相類案底
被告曾韶光(73歲,中醫),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在在一輛由荔枝角站駛往深水埗站的港鏄車廂內,猥褻侵犯15歲女童X。辯方求情指,被告10年前曾一宗性質相同的案件,判囚9個月,該案涉及違反誠信,但不涉及車廂內犯案或未成年受害人。辯方又指,被告現處半退休狀態,擁有數項專利發明,包括腦部針灸儀等。
認為事主實話實說
施官裁決指,事主X坦言在頭兩次非禮事件中未有親眼見到被告曾韶光犯案,亦同意當時認為被告不一定是故意觸碰其。由此可見,X作供時實話實說,沒有隱瞞對被告有利的說法。
被告稱疫情肆虐未有握扶手
反觀被告的辯詞則有多處不合理的地方,他稱案發時因疫情肆虐而未有緊握地鐵上的扶手,導致其兩度撞到身旁的伯伯。惟施官質疑,被告若真如此注意衛生,不會未有意識到在地鐵上不斷撞到他人也會產生衛生風險。再者,被告既自認為經常乘地鐵並撞到他人,他自然會找方法解決此衛生問題,如隔著紙巾握住扶手等,但被告並未有這樣做,施官因而認為其說法未能自圓其說且自相矛盾。
事主被摸後已面向並監視被告
施官續指, X的人生閱歷有限,對成年人評估有偏差,將被告錯認為五十多歲行得走得之人並不足為奇。當時車廂內的燈光充足,X在第二次非禮事件已留意到被告,並面向及監視被告的行為,故認為X有足夠的時間辨認被告。
X已後退被告繼續摸
施官分析指,就發生在開往長沙灣站的車廂內的非禮事件,由於X在感到被觸碰後向左望才見到被告,且其身邊還有數名女士,法庭未能排除是否其他人不小心碰到X的可能性。但在之後兩次的非禮事件,X對被告已有警覺,刻意監察對方,並兩度向後退欲遠離他。被告卻繼續靠近X,兩度以手掌上下撫摸X的大腿,力度不大不小,其動作與失平衡握扶手無關,施官因而認為被告的行為屬明顯猥褻,裁定其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496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