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梁愛詩赴滬國情班 轟港法官不顧國家利益 惹中港矛盾
國務院前年6月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提及香港法官要愛國,當時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力挺有關說法,更指法官不願愛國,則可辭職。事隔一年多,梁愛詩對司法界的意見發表未止。《香港01》記者獲悉,梁愛詩去年10月出席在上海舉辦的「公務員國情班」時,向紀律部隊學員表示,香港司法界逾半為外籍人士,法院或行政人員對主權認識不深,沒從國家利益考慮問題,引起中港政府矛盾。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梁的言論影響司法獨立,而梁愛詩回應記者查詢時說,不會就有關批評作回應,梁愛詩說這是「他們的見解」,又稱對司法界的意見不會再有補充。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湯家驊、律師會會長熊運信均表明不認同有關說法,認為回歸以來,法院並無忽視國家利益,如有關國家主權的判決,質疑所謂「國家利益」是否執政者利益,影響司法獨立。湯家驊更擔心梁的言論會影響執法者與司法者間互信,動搖社會對法治的信心。
早在90年代回歸前夕,內地政府已舉辦國情班予公務員參與,2010/11年度施政報告更表明,加強公務員的國情認識。據公務員事務局統計,由2011年至去年,全港約16萬名公務員中,已有6萬4千多人次曾參與國情班或《基本法》培訓班。
去年10月在上海舉辦的國情班,學員有房屋署、食環署等文職公務員,亦有紀律部隊人員,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擔任講者,以《基本法的理念和實踐》為講題,用普通話主講。
《香港01》取得當時教材,顯示她先介紹《基本法》由來,其後開始評論本港司法界對《基本法》的看法,直指因香港奉行普通法,與內地實施的法制不同,故法律界對《基本法》持不同見解,即使法院已作決定,部分人仍不接受,如人大常委會在終審法院提請下釋法。
梁愛詩更在紀律部隊執法人員面前,對司法界提出質疑,指司法界中過半是外籍人士,無論法院或行政人員,對主權認識不深,只懂以普通法原則處理問題,沒從國家利益去考慮,如在司法互助及主權豁免方面的案件,引起中央與特區的矛盾。
若「國家利益」是指執政者利益,則是把政治捲入法庭,有違司法獨立原則,如同「逼球證下場踢球」。
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對梁愛詩的意見有保留,認為「國家利益」在法律上無清晰定義,法庭難以跟從。若「國家利益」是指國家主權,2011年「剛果案」,牽涉主權豁免問題,終審法院當時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已屬慮及「國家利益」,亦未見曾有不考慮「國家利益」的判決。
熊運信續指,若「國家利益」是指執政者利益,則是把政治捲入法庭,有違司法獨立原則,如同「逼球證落場踢球」。他又稱全球不乏國家奉行普通法,如英國、新加坡等,可見普通法有維護國家利益的元素。
梁愛詩身為前律政司司長,說話具份量,在紀律部隊面前提出對司法界的質疑,會令執法者和司法界產生嫌隙,動搖社會對法治的信心。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基本法》第8條確立沿用回歸前法律,包括普通法,而普通法制度有不容扭曲的觀念,就是維護國家主權,並非政權利益,「法庭一直維護國家主權,如燒國旗的人會被定罪,無見過有判決和國家有矛盾。」
湯家驊稱雖認同梁愛詩指,普通法和《基本法》有不協調,但有爭議時,香港有司法覆核及提請人大釋法的制度來處理。他又強調香港司法界人士不論中外,都跟從司法獨立原則辦事,不認為外籍司法人員有問題。他擔心梁愛詩身為前律政司司長,說話具份量,在紀律部隊面前提出對司法界的質疑,會令執法者和司法界產生嫌隙,動搖社會對法治的信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指,梁愛詩熟悉司法界情況,對於她的個人意見,沒有特別評論。他又指法官要按照《基本法》辦事,而《基本法》便是國家利益。
曾參與數次國情班的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麥錦輝指,自己並非司法界人士,不評論梁愛詩的見解,但不認為會傷害司法界與執法者互信,「執法者做的事是,你給法例我,我去執行,讓法庭獨立處理。是否合理,不屬於紀律部隊業務範疇。」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港府對國家事務培訓採取多元化培訓模式,內容涵蓋《基本法》及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外交等各方面的歷史、形勢、政策及最新發展,公務員在課程中會提問,並與講者交流意見。而除當局外,各部門亦會安排國家事務培訓課程。但由於未能知悉本網提及的課程詳情,故未能就該課程提供進一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