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21歲倉務員認創辦組織 宣傳單張曾言:革命就是暴動
鼓吹武裝起義的組織「光城者」,繼早前有6名成員承認串謀煽動罪後,21歲的倉務員認是該組織的創立人,他今(9日)於區域法院亦承認串謀煽惑,並認有為組織租用基地及倉庫,該組織所發的宣傳單張曾言:革命就是暴動。
除光城者外另涉曾進入一中學
被告蔡永傑(21歲,倉務員),除因涉「光城者」組織,而認一項串謀煽惑他人以武力顛覆政權罪外,蔡亦涉在2021年5月4日晚,與另一男子於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踩線」,並進入了該中學及逗留約15分鐘,蔡離開時被捕。警方事後其家搜出2支伸縮棍等物。蔡在這事件中,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爆竊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3罪,控方接納蔡只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餘兩項罪名則不作起訴。
蔡創辦光城者煽動武裝起義
至於蔡承認的串謀煽動罪,指他是「光城者」的創立人,組織成立後,他曾多次在不同地方擺街站及發傳單,並召開記者會,煽動公眾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和香港政府。
發傳單指革命就是暴動
該組織於2021年1月31日在旺角港鐵站外擺街站,其派發的單張提及法國革命、烏克蘭民主化革命,又引用已故中國領導人毛澤東的話稱:「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緻,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讓。革命就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同案的多名被告亦有在街站發言和接受網媒訪問,煽動公眾顛覆國家政權,及批評政府防疫政策和國安教育政策。
社交媒體貼文列顛覆政府藍圖
此外,組織亦在社交媒體Instagram 和Facebook 等設專頁和帳戶,並在貼文形容「光城者係由一班革命火種所組成」,呼籲讀者要創造革命的機會,暗示要暴力抗爭,又稱「每場革命的落幕都伴隨遍地屍骨,以流淌的鮮血賭博未知的勝利,盼望眾人伴隨光城為革命拉下序幕」。又列出顛覆政府的藍圖,第一步是向因社會運動面臨困難的手足,提供經濟和就業援助。
基地及倉庫被搜出氣槍及伸縮棍
警方事後搜查長沙灣一個工業大廈的單位,為組織的基地和倉庫,由蔡以每月5000元借用。警方在該處檢獲組織的旗幟、單張等,亦發現大量武器和示威裝備,包括5枝氣槍、伸縮棍等。
組織6名成員早前已認罪
同案的另外6名被告:阮姓男被告(17歲)、16歲女被告、梁姓女被告(17歲)、陳右津(26歲,售貨員)、蔣周姓男被告(17歲)、郭文希(18歲)等,早前已承認控罪。
他們與蔡共同承認的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煽動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辯方律師將就本案是否可套用最低刑期標準作法律爭議。
案件編號:DCCC 801、90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