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廠女工與的士司機合演騙局 兩年騙親友1.6千萬元囚57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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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廠女工,失業後與一名的士司機編作故事,向富貴親友訛稱認識證券公司老闆,並正要收購一電訊公司,從而慫恿親為入股投資1.6萬元。親友至兩年後始知受騙。女工與的士司機早前承認欺詐罪,法官今(29日)判刑時指,兩人共同行事,演技精湛將親戚欺騙近兩年,今(29日)同二人入獄4年9月。

兩被告陳麗萍和譚伯堅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資料圖片)

兩被告依次為陳麗萍(55歲)和譚伯堅(55歲),他們分別承認四項及兩項欺詐罪。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事主為女被告的遠房親戚,被告用簡單的故事,便成功騙得幾千萬元,可見事主極之信任女被告。而本身任職的士司機的男被告,更扮演與他完全不同的人並講解金融知識,令事主信任,故刑責與女被告沒有很大分別。兩被告更曾經與事主見面,兩人必定是互相配合,加上演技出色,才能博取事主信任投資巨額。

假稱前老闆是證券公司東主

辯方今求情時指指,女被告早年由內地來港,其後於塑膠廠任職女工,數年前工廠結業。女被告向事主吹噓的證券公司東主史天培,實際上為該塑膠廠的東主。辯方續指,她其後變本加厲、大話連篇,假稱史有意收購股票等,誘使事主投資,女被告又挪用她與丈夫投資假牙工場的數百萬元,該假牙工場虧損嚴重,已經結業,女被告亦告破產。

辯方又指,雖然女被告已破產,但她仍盡力籌集約30萬元作賠償,聊表其悔意及歉意。惟沈官質疑相關安排或與其破產令有所抵觸,故辯方最終撤回相關賠償之說法。

曾給百多萬元給事主訛稱投資回報

案情指,許姓男事主妻子的弟弟是女被告的妹夫,女被告在2010年2月致電許,表示認識金英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的老闆史天培,聲稱金英成立了一個值數億元的基金投資股票,會有高回報,許遂先後把500多萬元交予女被告買股票。惟女被告卻把百多萬元還債予許妻,又把250多萬元訛稱是許的「高回報」收益。

男被告曾被安排扮演「史老闆」

許其後要求認識「史老闆」,女被告便致電予「史老闆」並交予許接聽,對方在電話中承認是史。翌年初,女被告又安排男被告扮演「史老闆」與許見面,許其後又把70多萬元交予女被告作投資。許向女被告查問股票情況時,女被告先後開出多張空頭支票及假收據予許。兩被告再向許訛稱「史老闆」將收購電訊公司,要求許先代為購入大量股份,許遂以3300多萬元購入逾二億股,但損手收場。許起疑,並錄起與被告的對話,之後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 87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