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站聚集被捕 男子稱在警署內受酷刑對待受傷 入稟索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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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慶當天,有人在港鐵太子站聚集時,一名男子稱期間被警員制服,他聲稱在旺角警署羈押期間,遭警員施襲及酷刑對待引致受傷,昨(1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作出民事索償。

原告盧家業(音譯),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代表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9年10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被警員制服並看管期間,以及在旺角警署羈留期間受傷,該些傷害或損害是基於警員施襲或酷刑對待致成,指警員行為違反其法定職責或《香港人權法案》條文,要求警務處處長就此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DCPI 2985/ 2022